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池州林业生机勃发林业实现增绿增效增收
本报讯(记者邓柱)近年来,池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林业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取得初步成效。
山有其主。市林业局对全市826.5万亩林地实地勘界、登记,做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主有其权。确权到户,核发林权证20.14万本,明确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权有其责。积极推动林权流转,规范合同签订,落实承包方、发包方的造林育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责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责有其利。通过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近13万林农就业,经营林地100余万亩。利用林地经营权融资665万元发展生产,山区农民人均林业综合收入近5000元,同比增长11.5%。
根据《池州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将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市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全市有林地达到7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蓄积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林业综合产值达到3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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