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建立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制度首批社会监督员持证上岗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救助管理工作行为,提高救助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度、社会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池州市民政部门决定在全市建立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制度,首批受聘的8名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日前正式持证上岗,开始履行监督职责。
据悉,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聘请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市民政局聘任的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负责对市救助管理站和主城区范围内救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市民政局开展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各县(区)民政局聘任的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救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监督员开展救助管理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指定专人与社会监督员保持日常联系,收集、记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措施;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会议。
据介绍,此次聘请的8名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任期一年,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社工、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爱心人士、媒体记者和公安、卫生等救助管理协作单位代表担任。
新闻推荐
“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近日,池州市检察院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温暖控申”品牌规范指引(试行)》,这是继池州检察温暖控申工作...
池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池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