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经开区东部园区获批开展全国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池州日报 2018-06-20 08: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盛文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池州开发区东部园区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等局域电网。试点项目的实施是深化池州市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提高配电网服务质量,减轻企业用电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开发区将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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