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扩面理赔提标
本报讯(记者江志)2017年是池州市列入省级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的第四年,全年总参保356724户,保费16元/户,参保金额570.76万元。截至2018年5月24日,所有倒损农房受理案件均已定损理赔到位,已决案件1052件,已决赔款347.02万元,赔付率60.8%。
为做好此项工作,池州市扩大试点范围。在省安排“三县一区”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基础上,结合地方诉求和实际情况,将九华山风景区纳入试点地区,新增参保3513户。提高理赔标准。按照原有标准的2倍以上确立新的定损标准,土胚和土石结构房屋受损均按砖墙结构定损标准赔付。其中,最大单户赔付额度由300000元上调到963888元,五保户、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倒房赔付标准,由每户不少于2万元定为每户不少于10万元。创新服务形式。在漏保户理赔、特殊案件赔付、农房火灾隐患排查、倒损房屋查勘定损、灾害预警通知、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引入第三方开展建筑施工等15个方面提供创新服务,提升理赔满意率。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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