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规范设置水源地标志牌及隔离设施
本报讯(记者石泽丰)为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池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定,在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周边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和取水口标识牌等四类标志牌,并定期检查更新。
所有标志牌的设置,均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定,统一类型、统一位置、统一内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实现与外界的物理隔离。据了解,主城区江口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江口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自南岸向北150米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自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准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二级保护区上界起溯5000米的水域。民生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为贵池区乌沙圩民生段下坝闸至秋浦河口,陆域长江大堤南侧纵深200米;二级保护区水域自一级保护区上界的下坝闸上溯至王家厥;准保护区水域自二级保护区上界上溯至玉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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