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和农村党小组是最基层的组织,而这两个小组长作为农村里最小的“村官”,确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贵池建设农村“两小组长”队伍为村级组织培植“根须
□ 通讯员 赵冬至
作为推动基层工作的“两条腿”,党小组长、村民组长作用不可小觑。近日,贵池区在继续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创造性地把基层组织工作的着力点前移至农村“两小”组长,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全区村(农村社区)党小组建设的意见》,通过组织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培训教育到位、激励保障到位、管理考核到位等“五个到位”, 确保“两小组长”队伍作用充分发挥,为村级组织培植强劲的“根须”,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的工作杂而多,如果不发‘村两小组长\’的作用,我们就是多长四只手,整夜不睡觉,也服务不好群众。”采访中,乌沙镇的一名村支部书记感叹道到。有些行政村经过并村调整,规模大了,范围广了,村民多了。几名村干部服务十几个村民小组、上千号人,精力跟不上,往往是“按下这个葫芦浮起那个瓢”,显得力不从心。加上多年来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村“两小组长”的职能显得弱化,有些小组长甚至是“抓阄选人”、“轮流坐庄”,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缺乏沟通上下的“联系人”,缺乏为民服务的“牵头人”,致使农村基层管理在“最后一公里”处阻塞。
加强村“两小组长”队伍建设,让小组长“重挑大梁”,选对人是关键。根据实施意见,我区将积极推行村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一肩挑”,其中村民组长以自然村为单位,按“一组一长”设置;农村党小组按区域,产业、行业和功能设置优化,坚持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指导、有成效等“六有”标准全面规范村(农村社区)党小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激情、善于工作、村民满意的村“两小组长”组长队伍,使之成为村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骨干力量。
为了激发“两小组长”的工作热情,我区为村“两小组长”定责定酬,他们基本报酬由区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由各镇街道每月按时发放;村民组长兼任农村党小组长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补助;村“两委”干部兼任村民组长的,不得享受村民组长基本报酬。加强村民组长履职情况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绩效工资,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对表现优秀、年纪较轻的党员村民组长要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同时,要求村民小组长村履行好政策宣传员、民情联络员、民生助理员、民事调解员、发展统筹员、财务管理员、社会监督员、扶贫协理员、乡风引领员等“九大员”职责,党小组长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开展党内活动,负责本村民组的信息上传下达、公共活动的组织实施、村民的服务和农村矛盾调解等。
为了提高“两小组长”的工作能力,我区将其教育培训纳入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运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基地培训、集中学习和到先进村实地学习、短期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建立镇、村、组三级联系制度,镇(街道)、村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定数量的村民组长,成为他们的“工作辅导员”。 村“两委”每季度召开学习例会,听取小组长工作汇报,通报相关工作,让小组长工作“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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