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生活污水达标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本报讯(记者陆寒芳)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湖的最后关口。为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今年4月份以来,池州市在去年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对全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是否合法、登记建档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方面立体式排查,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长江委、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重点督查。
目前,全市水务部门已对排查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全市58处入河排污口中剩余18处正在进行工程整治,市水务局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快整治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要求,池州市今年4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城乡生活污水达标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水平和能力,全面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推动城乡绿色发展。
结合万名干部群众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住建委、市水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不留盲区,深入查找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台账。各地以问题、目标为导向,正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到2020年中心城区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到2018年底乡镇(街道)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9年投入运营,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70%,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美丽乡村中心村及敏感区域村庄(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景区等)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巩固主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2018年实现河水保质、长治久清,2019年完成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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