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组织万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池州日报 2018-04-08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邓柱)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办督查组、中央媒体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日前,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3周时间,组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万名干部群众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改目标:2018年4月10日前,坚决全面完成中办督查组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4月3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中央媒体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行动任务主要包括:危废及“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一般固废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排查整治、医疗废物污染排查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港口码头污染排查整治、沿江沿河沿湖污染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污染排查整治、矿山污染排查整治、公路沿线污染和道路运输排查整治、林地湿地污染排查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建筑工地污染排查整治。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过程中,市委宣传部将牵头开展“宣传专项行动”,发挥新闻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开辟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法与成效;设立曝光台,及时公开曝光环境突出问题以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市委组织部牵头将开展“组织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好“党建+环境排查整治工程”。市委政法委将牵头开展“政法专项行动”,在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对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等行为,坚决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并与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形成震慑效应。市纪委、监察委负责将牵头开展“问责专项行动”,对于排查工作不力、整治工作不到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追责问责。

市领导将按照包保责任分工,深入现场、督导推进、跟踪问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环境问题与查责任落实相结合,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电话(12369),拓宽环境问题举报渠道,在工作日上班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分别设立举报电话(0566-2088010、0566-2024104),安排专人接听受理交办。

新闻推荐

乌沙镇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贵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乌沙食品药品监管所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乌沙中学、晏塘小学、新区幼儿园等...

池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池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