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举措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池州日报 2018-03-15 07: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谭永奇)为持续改善池州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消除燃煤污染,池州市三举措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强化法规重实效,严格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限期改造,利用法律手段强力推进47家燃煤锅炉企业在锅炉淘汰关闭、煤改气及煤改生物质颗粒方面见行动。出台禁燃区管控配套措施,加快城区散煤清理工作。

强化引导供支持,积极引导各县区环保局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千余万元,进一步落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贴政策,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强化执法督促改,加大燃煤锅炉废气排放执法检查力度,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放超标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改用清洁能源。同时加大控煤力度,将城区及近城工业园区内燃煤小锅炉作为改造重点,督促通天然气、供热管道等有条件的地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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