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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12万元”个税申报本月开始 时间截至3月31日

新安晚报 2018-01-23 15:30 大字

据池州日报报道 又到了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记者从池州市地税局获悉,本月起,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3月31日之前对上年度所得自行申报。

根据税法规定,如果2017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于3月31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据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自行申报纳税途径:您可以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ah-n-tax.gov.cn/index进行网上申报;您也可以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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