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镇以平安家庭创建为引领,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家事矛盾化早化小 让“小家”和睦“大家”和谐
□ 钟桃 杨世能 本报记者 李界
近年来,纳溪区大渡口镇以平安家庭创建为引领,充分运用“331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镇村组调解员、网格员开展家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提前研究化解措施,坚持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坚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扩大。
“3”即组、村、镇3级逐级调解,每级三次调解,三次调解不成功由主要负责人签字送上级调解;“1”即一般矛盾纠纷落实1个部门牵头调处,复杂矛盾纠纷落实1名网格负责人牵头调处。重点以婚恋感情矛盾纠纷、家庭人身财产关系矛盾纠纷、邻里关系矛盾纠纷为主。
多次调解
邻里纠纷成功化解
“你们看嘛,他下面的水井再掏些泥巴出来,我上面的水井就要垮了。”日前,在大渡口镇双龙村的一处田坎上,一水井的所有权人龙某指着自家遭人为破坏的水井,对大渡口镇家事调解员说。
“你没有跟我说一声就把我们的水管剪了。”另一方当事人陈某辩解道。承办该案的大渡口镇家事调解员们,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项逐一进行调查取证,最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双方矛盾焦点。
原来,龙某之前自己出工出力挖了一口露天水井,与邻居陈某共用。但后来两家人因一些琐事关系“恶化”,龙某便拒绝陈某共用水井。陈某便在龙某水井之下的田边再挖了一口水井,由于田坎土质松软,导致上边的田坎和水井有垮塌的可能,且龙某的水泥井盖被人为破坏。
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开导,以及周边知情群众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龙某为陈某免费提供9块条石,陈某自行出力安装条石,将要垮塌的下水井边缘加固,且龙某不再追究摔坏的水泥井盖一事。至此,争议数日的邻里纠纷,在镇村组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目前,大渡口镇有固定家事调解员66人,由村(社区)“五职”干部、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以及党员志愿者、退休干部等组成,家事调解员在矛盾纠纷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
多方努力
出走少年平安回家
“今天下午有个12岁的小男孩,红联村的,自己骑自行车出去,现在都没回家,如果有人看到孩子,请速与我联系……”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大渡口镇红联村的网格员张小蓉在微信朋友圈和村上当家人微信群发布寻人启事。原来,张小蓉接到一村民求助,称其下午骂了自己的小儿子曾某,曾某便趁父母不注意,于下午3点过,骑上自行车离家出走,到晚上11点仍未归家。父母着急了,便向村干部求助。
张小蓉等村干部在安抚好该村民的情绪后,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并通过镇村“雪亮工程”和“慧眼工程”以及走访等,在第二天白天找到了曾某,将离家出走的孩子平安送回了家。
但张小蓉等村干部并不放心,带上水果小吃来到曾某家,耐心地同曾某谈心聊天,开导曾某,并单独同孩子的父母交流教育子女心得。
大渡口镇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除了网格员要及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外,还充分发挥妇女干部等温和、耐心、细心的特点,发挥“她”力量,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妇女等,齐心协力帮助村民解难题。
多次劝导
老两口心结终于解开
今年6月,大渡口镇双龙村五组村民陈通某,搀扶着老伴儿来到镇社会治理办,“哭诉”自家大儿子陈某某和儿媳的不孝之举,希望政府帮忙起诉大儿子。
原来,4月18日,在三级调解员的见证下,陈通某和大儿子陈某某达成协议,陈某某定期给陈通某赡养费和生活用品。6月,陈通某告诉大渡口镇工作人员,陈某某没有按时履行调解协议中的“规定”,而陈某某的女儿在电话中坚称自己的父亲给付了相关生活用品。
“各执一词”如何破解?大渡口镇工作人员随即从双方当事人的言语中发现线索和查找证人。终于,经过多方努力,工作人员得知双龙村五组组长李家元离陈通某家很近,每次都参与了该户家庭纠纷的调解,并做好了记录。
“陈老辈,我们已联系了李家元,李家元也联系了你儿子,陈某某的确未将5月和6月的相关物资交付给你,但是6月交付的日期还没到,到时候他会一起补给你。”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不断劝解、开导陈通某。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导,两位老人终于放心回家了。而赡养金和相关物资也在6月兑了现。大渡口镇有了“记账”人,类似的很多矛盾纠纷有迹可循,从而能够及时化解。
大渡口镇自3月开展家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已为村民化解18起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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