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内竟用鸡粪养鱼 臭味熏天引来村民投诉
[摘要]臭味熏天引来村民投诉
■ 本报记者 陆杨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池州市东至县与贵池区交界处。近日,位于升金湖岸边的东至县张溪镇联盟村村民江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当地一处紧邻升金湖主体湖面的水面,被人承包养鱼,养鱼人还用鸡粪喂鱼,污染很大。
据江先生介绍,这处水面名叫联盟圩,大约2600亩,大约两三年前被人承包养鱼。 “听说保护区的环保严格,不让使用饲料喂鱼,因此这位承包人使用鸡粪喂鱼。”江先生说,当前气温很高,鸡粪撒到湖面后,臭味熏天,“村里没法住人”。
江先生告诉记者,严格来说,升金湖是自然保护区,这处水面紧邻升金湖,不应该发包给人养鱼。 “我们这里之前很多人养鱼,都被禁止了,为何还有人继续养鱼呢? ”江先生认为,有关单位应该来管管这一行为。
记者了解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核心区除依法经批准的科学考察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或者排放未达标的废水。
5月12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一位工作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5月19日,管理处办公室负责人赵放武向记者发来了上述问题的情况说明。
说明显示,接到本报提供的线索后,管理处立即安排森林派出所、执法巡查大队、生态公司等相关执法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并对涉事水域水样取样进行检测。
“目前,我处的执法巡查大队已经责令当事人将堆积的鸡粪进行无害化处理。”赵放武表示,此事也引起了东至县有关领导的重视,“县政府领导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联盟圩违法投鸡粪开展渔业养殖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有关规定,我处已经积极配合并整理相关证据资料移交给了县生态环境分局。 ”
针对这处水面为何被人承包养鱼的问题,升金湖管理处表示,此事涉及合同纠纷,目前,东至县正在采取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终止联盟圩违规养殖,尽快将该圩口移交保护区统管,用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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