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消失母亲卖菜偿还 自今年3月达成协议以来,每月还2000元,从未逾期
本报讯东至县男子借款做生意却迟迟不还债,最后借款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男子名下却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最后,该男子的母亲含泪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儿子的债我愿意还!”此后,这位靠种菜卖菜为生的母亲每个月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两千元,替儿子还起债来。
事情还要从2016年1月的一天说起,原告乔某与被告方某本是朋友关系,方某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于是找乔某借款,念于友情,乔某借了5.4万元给方某,并立下收据,但是方某未能在期限内归还欠款。多次催讨无果后,乔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是方某并未履行该还款协议。甚至为逃避执行,方某玩起了“失踪”,连手机号码都换了三四个。
无奈之下,乔某于2019年元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方某名下无存款,也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查无踪迹,联系不上。于是,执行干警上门找到方某的母亲(以下简称方母),希望能通过方母联系被执行人方某本人,督促其履行义务。
“我儿子做生意跟朋友借了钱,欠了债,这个钱于情于理我们一定要还的。但是我儿子做生意亏了许多钱,欠了很多债,也因此离了婚,并且房子和女儿都分给前妻了,现在是真的很困难。我儿子现在在外地打工,过年都不回来,也不跟我联系。”执行干警将案情向方母说明时,方母含泪说道,“这笔债我愿意替我儿子还,只是我家里一次性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我每个月卖菜有一点收入,还要养家,我打算每个月还两千块钱,您看行不行?”
鉴于被执行人方某家中的实际困难,且方母也确实明事理,在征得申请人乔某同意后,法院同意了方母的还款计划。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方母平时在东至县某乡镇种菜,每天都会带着菜从东至县乡镇到一江之隔的安庆市去售卖。自今年3月达成还款协议以来,方母每个月都会交款2000元至该案执行款专户,迄今已经还款一万元,而且从来没有逾期过,非常守信。
方长山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春友
新闻推荐
9月6日上午11时许,东至县烟草专卖局大渡口管理所4位队员在对洋湖卷烟市场联动完之后沿325省道返回时,车行至尧渡镇兰城村的...
东至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东至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