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依法拆解17条采砂船
□ 通讯员 鲁琴 章樱慧
近日,在位于贵池区乌沙镇的池州鑫飞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里,东流镇居民购买的4艘非法大型采砂船的拆解工作正在进行中,每艘船的拆解工作需要七到十天才能完成。这是继7月13日,东至县第一艘采砂船拆解后的第二批自行拆解的非法采砂船。
“因为东流的船厂,前期长江水位比较高,容不下那么多采砂船集中拆解。我们按照实施方案,采砂船船主自行找有资质的拆解公司来拆解,需要拆解的采砂船已经陆续送到各个船厂进行拆解。”县河道局副局长周玉平说。
正在拆解的09号船是东流镇居民刘同民于2015年花费六十万元购买的大型采砂船,一起买船的还有汪华才等四位村民。刘同民说,以前看到采砂赚钱比较快一点,就购买了采砂船,后来国家对长江采砂处罚款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法律出来了,不再采砂了,船只一直停放在东流海事那边。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巩固“重拳治砂”成果,该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属地负责、奖惩并举、依法处置”的原则,出台《东至县长江采砂船舶拆解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处置长江采砂船舶,全面推进长江采砂船舶拆解工作,17艘采砂船舶分批次陆续拆解中。
02号船主汪华才说,现在长江采砂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自己要遵守法律,积极响应配合采砂船只的拆解工作,虽然这次拆解要损失二三十万,但坚决拥护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船拆掉以后,做点其他事另谋出路。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砂船舶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船舶证书、权属承诺书等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确认,所有采砂船舶均建立“一船一档”。七月初,长江采砂船舶拆解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采砂船舶吨位进行了测量,并将各采砂船舶所有人、核定吨位情况予以公示。7月31日前17艘采砂船和拆解公司签订了拆解协议,并由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移送至各船厂。
目前除了这批正在拆解的4艘非法采砂船,还有6艘分别送到铜陵市、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准备拆解,余下6艘也将在东流镇船厂拆解。按照实施方案,钢质船按每1000吨运输吨位奖励10万元标准,以实际运输吨位按比例予以奖补。县河道局副局长周玉平介绍,17艘采砂船舶,总吨位在2万6千多吨,政府拿出资金进行奖补。
为确保长江采砂船舶拆解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属地管理乡镇和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全程跟踪拆前拆中拆后的验收工作。海事部门不仅要全程监督拆解过程,还要对船只拆解安全全程监督。
拆解完成后,海事部门将所有资料入档池州海事处,完善“一船一档”工作。为巩固采砂治理良好效果,下一步各乡镇和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长江航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涉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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