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严把中央督导组移交涉黑涉恶举报件办理关

池州日报 2019-07-18 10: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霞)记者从东至县纪委监委获悉,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冲破“关系网”,今年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督办关、查处关,坚持把中央第14督导组移交信访举报件的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律优先办理,重点信访举报直查快办,尤其对已侦破的“602”黑社会性质案件,循线深挖,着力打“伞”破“网”。

实行分类处置,严把“转办关”。对受理包括中央第14督导组移交在内的23件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件,均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及时作出处置意见,严明转交办纪律。要求信访室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信访管理系统并完成呈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完成转交办手续。同时按要求建立《中央第14督导组移交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每半月向市纪委报送办理情况。

实施动态管理,严把“督办关”。充分发挥协作区优势,坚持一信一授权,组建多个初核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对交办基层的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特别是督导组移交的信访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查督办,严把审核关,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凡核查中存在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决不放过一条可疑线索。

突出关键少数,严把“查处关”。重点围绕已侦破的“602”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的有关涉黑涉恶信访举报,深挖彻查,尤其是问题具体、案情复杂重大的问题线索,一律实行提级办理。坚持把惩腐打“伞”作为当前审查调查工作的重点,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突出打“伞”破“网”,同时对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的人和事严格问责。

据介绍,1—6月份,东至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和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件23件,共立案审查调查15人。其中,涉及公安系统科级党员领导干部3人、一般职工1人,乡镇科级党员领导干部1人、村两委主职3人、村两委其他干部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受到撤职及以上重处分8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

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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