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土保持补偿1135万元

池州日报 2019-06-24 06: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省水利厅近日下达池州市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135万元,其中分配东至县、贵池区各560万元,用于补助东至县花园乡历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贵池区梅村镇峡川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分配市本级15万元,用于监督执法补助。

2019年,池州市通过科学安排治理措施,以“拦、截、排、涵、蓄、引”为控制核心,构建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区“三道防线”,立体配置防治措施体系,维护长江防护带和九华山——牯牛降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生态环境安全。通过新植水保林、封禁治理、经果林、新建生态护堤、休闲步道等措施,有效改善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改善生态、人文居住环境,提升河流水质,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将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农业生产条件,助力脱贫攻坚。

新闻推荐

实干为先促进乡村振兴

胜利镇党委书记杨克飞以后工作将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做强产业为首要支撑,创新作为首要动力,实干创业作为关键本领,把学习考察...

东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东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