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1集体获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池州日报 2019-02-28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玲)日前,省妇联命名表彰了一批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池州市四人一集体荣获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其中,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齐山派出所科员柯丹、东至县花园乡民政事务所所长、扶贫工作站站长汪宁宁、石台依然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征红、池州天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素娟被评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贵池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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