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池州日报 2019-01-09 07:00 大字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须主动进行登记或核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池州市2019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池州市所辖各县(区),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池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办法

(一)网上信息登记。本人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下载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

(三)初审初检。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主要查验户口薄、学历证书,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了解本人家庭基本情况等。

(四)作出结论。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情况,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已进行兵役登记且符合服兵役条件,但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到初次兵役登记站进行信息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四、法律责任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行为,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贷款、乘坐飞机与高等级列车等综合性约束惩戒。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政策咨询

(一)网上咨询: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安徽征兵”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咨询。

(二)现场咨询:各县级征兵办公室(人武部)、全市各乡镇(街道)武装部。

(三)电话咨询:市及各县(区)征兵工作咨询电话——池州市征兵办公室:5201100;贵池区征兵办公室:2023361;东至县征兵办公室:7011540;石台县征兵办公室:6022263;青阳县征兵办公室:5021345。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依法进行兵役登记,踊跃报名应征!

池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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