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天化工有限公司员工反映:近百万元工资难讨回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2-04 11:48 大字

■ 本报星级记者 胡明兵

“马上就到年底了,可从去年就被拖欠的工资还是没有着落,这个年怎么过? ”11月27日,东至县香隅镇有读者向记者表达了心里的担忧。

该读者的妻子在位于东至县经济开发区的安徽中天化工有限公司工作(下称中天化工),从去年开始到现在被拖欠了3万余元的工资。该读者告诉记者,和他妻子一样被拖欠工资的约有30人,拖欠工资总额在100万元左右。工资被拖欠以后,他们非常理性,一直在走法律途径,该仲裁的仲裁了,现在法院也将此案纳入了执行程序,可至今也没拿到工资。

前几天,东至县法院法官通知他们,说是无法执行了,要进入终止执行程序。 “难道以后法院就不执行了?我们的工资就要不到了? ”

接到该读者的反映后,记者首先联系到东至县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他说,该公司不仅欠员工工资,还欠银行的钱,有些资产已经被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优先,如果以后进入资产清算程序,拍卖资产所得首先会偿还银行,然后才可以支付员工工资。

随后,记者辗转通过电话联系了安徽中天化工有限公司一位卜姓领导,他未接记者电话,记者给他发短信说明了想要了解的问题,他也未回复。

发稿前,反映问题的读者给记者发来东至县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上面写道,该院于2018年8月17日向中天化工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等法律文书,限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依法申报财产情况,中天化工代表到法院申报财产。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对其银行账户轮候冻结。同时,该院对该公司不动产进行了轮候查封,暂时无法处置,发现其不动产也进行了最高额抵押。该院到其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有一些化工设备,该院依法进行了查封,该院对申请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人不愿意评估拍卖设备、土地、房产,申请人对于是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表示不清楚。日前该公司涉案件很多。该院依法对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限制高消费。该院目前无法处置被执行人现有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该院将继续执行。

东至县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这只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终止执行。以后,如果该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仍然可以执行。反映问题的读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启动相关程序,好让他们尽快拿到工资。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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