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池州日报 2018-09-18 08: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霞)9月14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7年7月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池州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3件,立案64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4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实现基层院提起公益诉讼全覆盖。所办案件类型主要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两个领域。

池州市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监督领域,以主管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和违法行政行为为重点监督对象,强化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监督。

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就东至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造成国有财产损害,向东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池州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及民生福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池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担负起维护公益的职责。石台县检察院针对当地非法捕捞“小河鱼”犯罪行为频发这一情况,从去年12月开始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青阳县检察院针对县区工业园内数家企业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生产产生的废气未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等问题,于今年4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池州市检察机关从今年8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保障食品安全发挥检察公益力量。

一年多来,市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国土局联合印发《池州市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为促进林业、渔业、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市检察院、贵池区检察院先后在市水务局、区水务局设立河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九华山风景区检察院在风景区河长(林长)制办公室设立生态检察联络室,结合法律监督与环境保护,完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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