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拒不整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池州日报 2018-08-21 09: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安徽明辉门业有限公司坐落在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2017年1月中旬,东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多起投诉,称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后多方敦促该企业整改,但企业拒不整改。2017年10月11日,东至县人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安徽明辉门业有限公司拖欠8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29.01万元。2017年2月15日,东至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

2017年3月9日,东至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10月11日,东至县人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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