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个村被认定为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

池州日报 2018-06-02 08: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石泽丰)日前,记者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在各县区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查,全市26个行政村被认定为2017年度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

此次认定的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包括贵池区的涓桥镇叶管村、里山街道晓岭村、唐田镇和平村、牛头山镇杨店村、墩上街道河口村;东至县的香隅镇漕东村、木塔乡祝山村、泥溪镇水村村、花园乡栗埠村、尧渡镇梅城村、青山乡中村村、花园乡花园村、胜利镇联合村、东流镇桥东村;石台县的仙寓镇山溪村、丁乡镇梓桐村、丁香镇新中村、横渡镇香口村、小河镇九步村、七都镇银堤村;青阳县的朱备镇将军村、庙前镇华阳村、陵阳镇星桥村、杜村乡上峰村、杜村乡龙华村;九华山风景区的九华乡桥庵村。被此次认定的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每村将获得5000元的补助资金。

近年来,池州市在实施就业政策、强化政策落实、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工作协调等方面用力,推动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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