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齐发力 学习贯彻不断档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热潮
温江区司法局送《社区矫正法》进校园
▲双流区司法局联合相关单位送《社区矫正法》进基层
新津县司法局送《社区矫正法》进社区李虹霞蒋凯本报记者曾昌文赵诗柯文/图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该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司法部部长唐一军明确指出,《社区矫正法》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原则目标、适用范围、监管机制、教育帮扶措施等,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的空白,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律体系。“我是犯了错误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法律给了我不收监执行的机会,我是不是应该默默无闻、低调行事?”年初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候,新津县司法局五津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盛某内心犹豫不定。
盛某觉得,一方面自己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理应踏踏实实接受矫正,另一方面自己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应当为社会做更多的事。在向司法所长汇报了自己的思想动态后,盛某主动到社区担任了一名防疫志愿者,并安排公司通过新津县红十字会向疫区捐款5万元。“国家和社会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疫情当前,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盛某说。
在成都,像盛某这样热心抗疫的社区矫正对象还有很多。“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社区矫正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6月16日,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大力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灵活运用各种载体和方式,掀起全方位立体化《社区矫正法》学习热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线上线下结合 全方位开展宣传
6月是《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成都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了《社区矫正法》“线上+线下”双结合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面、影响力,提升了社会认可度和社会效果,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成都高新区司法行政机关与高新区检察院、市律协高新分会对接,建立了社区矫正在线学习机制。授课的检察官和律师通过案例,重点对《社区矫正法》的实施程序、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以及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郫都区、简阳市、崇州市、大邑县、金堂县等区(市)县,有的制作了生动诙谐的《社区矫正法》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有的制作《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折页等,利用赶集日、播放法治公益电影等时机,将《社区矫正法》送到千家万户,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温江区开启亲子链式普法模式,在全区中小学和驻区高校中开展了主题为“尚法为基,端品正行”的《社区矫正法》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邛崃市将《社区矫正法》列入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工作例会学习内容,纳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学习主题,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强化学法力度,营造“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良好氛围。
成立专门机构 统筹指导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近日,成都市率先在青白江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青白江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成都市司法局将新都区、青白江区作为全市社区矫正机构改革试点区域,依照本地社区矫正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制定了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探索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立机制。“《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青白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标志着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对于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推进青白江区“一流法治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除了将社会发展需求与基层实践经验相统一,《社区矫正法》还对社区矫正机构改革设置、入矫报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矫正和未成年人特别作了原则性、基础性规定,对实践中社会力量参与、机构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以及突出的问题作了细化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为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创新留下了发展空间。在尊重保障人权方面,《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施行社区矫正受法律保护,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矫正法》总结吸收了16年中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进一步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对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新路径模式 增强治理能力
《社区矫正法》颁布后,成都市司法局结合其核心要义,在完善成都社区矫正体系、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工作中,逐渐探索出一条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抓手、以科技为支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创新路径。
目前,成都市司法局以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为载体,已初步形成了以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为龙头、区(市)县社区矫正中心为延伸、乡镇(街道)司法所为触角的全域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体系;构建了78名三级心理咨询师队伍,规范了社区矫正心理评估工作台账和档案;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构建了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实行重点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全市社区矫正信息收集、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成都市还建立了“4+X”矫正小组共管机制,严格依法建立由司法所、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人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内容为载体,在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其践行“四德”的素质和能力,不断“矫其心、正其行”。采取多种形式,对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帮扶。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还积极与各大高校建立战略合作,组织高校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据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目前已在龙泉驿区、郫都区司法局正式启动了“智慧矫正中心”试点建设,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矫正管理体系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智慧教育服务”模式,深入挖掘基层对“智慧矫正”应用需求,积极引进各类学习资源和社区服务项目。加快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监管系统与“雪亮工程”平行融合,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
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矫正法》的正式施行,有助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升多元主体共治能力,增强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适应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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