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冒商标 三被告获刑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记者昨(2)日从新津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法院当庭判决,3名嫌疑人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2个月、1年2个月。
据悉,被告邵某等人将假冒的惠普商标和佳能商标的防伪标、鼓身标、气泡袋等物品通过物流的方式发给被告人孔某,再由被告人罗某生产外包装进行装箱,最后由邵某等人安排孔某进行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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