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7-02-07 11:29 大字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23日对成都金骏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10路的办公楼及厂房公开进行变卖,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13300平方米。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现场展示和现场出价竞价方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10路办公楼及厂房。

1、展示方式:现场自行察验和察看资产评估报告书

2、变卖方式:买受人隐标竞买3、保证金:102万元,截止到2017年2月22日10时止。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其生产经营项目需符合新津县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请自行咨询新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咨询、现场察验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7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察验。

五、竞买底价:变卖底价为1001.28万元。竞价后无竞买底价溢价,变卖失败。

六、变卖方式: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进行竞价,以价高者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1、该变卖标的物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办公楼和厂房均无竣工验收报告,买家购买后存在风险。2、购买该变卖标的物用于生产经营需符合新津县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要求。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予以退还,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案件款项,余款在下达变卖确认书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津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119858049362;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津支行]。

十.交付方式为书面交付。咨询电话:028-82556080;82556073沙法官,

监督电话:028-82556015联系地址:四川省新津县迎宾大道212号

新津县人民法院2017年2月7日

新闻推荐

刘绍禹:新津走出去的心理学大师

青年时代的刘绍禹。刘绍禹,新津县万和乡人,我国早期心理学家,留美归国博士,一生热爱祖国,培养了大批教育学、心理学人才。是我国杰出的人民教育家。生前曾担任四川师范大学校长。上世纪三十年代,刘...

新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新津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