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新津县玲云家政服务部经营者本委受理的张进诉新津
胡云(新津县玲云家政服务部经营者):
本委受理的张进诉新津县玲云家政服务部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劳人仲委裁字(2016)第1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新闻推荐
成都市律师协会双流分会于近日成立,成立大会上选举产生了9名律协分会理事会成员和会长。记者曾昌文5月12日,新津县委政法委书记王二勇带领司法局、综治办主要负责人到该县兴义镇调研指导社...
新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新津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