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何愿意掏钱替村民建新房?
成都鼓励农民自主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先行先试积累基层创新经验
□本报记者 张彧希 蒋君芳 文/图
余树明的新家,就在余林盘东头的第一家。灰瓦白墙、一楼一底的“别墅”小楼,门口贴着余树明的名字,屋内还裸露着水泥的本色,但余树明已经迫不及待地把电视、沙发、斗柜等家具搬了进去。
余林盘,位于新津县永商镇七星村4组,是个典型的川西林盘。19幢小楼一字排开,7月底,和余树明一起搬家的,还有4组原来的18户村民。“这19幢房子,都是村里的余忠给我们修的。”余树明说。
余忠,是村里最早富起来的人之一。出资700万为村民免费修房,他并不是在做慈善——
随着统筹城乡改革的纵深推进,“鼓励农民自主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的政策引导下,有许多像余忠一样的成都人,开始在“试验区”先行先试。
能手出钱修房 一拍即合
挂在新房的展板上,有一幅照片讲述着余林盘的旧貌:林木葱茏的林盘上,星星点点地分布着十几幢破旧的农房,其中不少房子还是泥坯房。整个林盘呈现出一派落后的乡村形态。
“老百姓想住新房、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很高。”一件事令新津县统筹办主任潘小兵印象深刻:一年春节,县领导带队看望慰问村里贫困户,老人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住上新房。
但修房子却是个“考手艺”的事:七星村是个传统农业村,以种养业为主,完全让农民出钱不现实;与此同时,村民们几代人都在这里生息,异地建新居,感情上接受不了。
怎么办?
七星村的余忠却动起了自己的“小心思”。40多岁的余忠,自从2007年返乡扎根流转村里60余亩土地开始,已经成为村里最早富起来的那部分人。2013年,余忠琢磨着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搞一三产业互动发展乡村旅游,但余林盘破旧的景观却让人发愁。“为何不出钱帮乡亲修房子,房子建好后也是景观。”
在政府规划指引下,由自己出资给乡亲们建房,在余林盘形成一个小规模的聚居组团——余忠的这一想法,让县上眼前一亮。
事情就这样初步定了下来:余忠出资700余万元,让19户村民免费住上新居。而在几公里外的永商镇宝桥村,同样的模式也正在进行:在当地发展多年的杨勇、侯静夫妇,出资2000余万元,为朱山岭林盘群的54户农户盖新房。
房子怎么修 让受益方说了算
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对七星村4组19户村民来说,修房子是件大事。19户人,众口难调。出钱的是余忠,但房子怎么修、户型什么样,却不是余忠说了算。
当时,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不知开了多少次,最终,19户村民都在协议上按了手印。“说老实话,当时我就有些犹豫。”余树明当时的住房是几年前才新修的,她有些舍不得。但当看到规划图时,她还是动摇了。和丈夫商量之后,余树明扒掉了自家的老屋。
按照大伙儿商量好的方案,余树明家可以按每人35平方米的标准,分得一幢新房;家里的宅基地置换出来,余忠还付给余树明家19000元的补偿款。在修房子期间,还能领到每人每月140元的过渡费。“这也是大家商量出来的。”
村支书彭富全坦言,事情能顺利办成,和余忠良好的人缘不无关系,“老余2007年就回来了,和乡亲们打成一片。要是外面随便来个人,这事恐怕不好办。”
“让农民自己做主。”潘小兵评价,这一过程中,政府只起到规划、把关、服务的作用。政府大包大揽,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往往吃力不讨好。
其实,不少人都奇怪:拿那么多钱给村民修房子,余忠图个什么。“你看,这是整理宅基地节约出的10余亩地,将建设一个游客接待中心,引进住宿、餐饮等业态。”余忠说,准备在“朋友圈”里进行招商,吸引大家来此投资。
新房修好 已自成一景
产业撑不起,再好的新村也留不住人。但在余林盘,这一开始就不是问题。“余忠本身就在当地有产业,留得住人。”潘小兵评价,这与新津的“大谋划”不谋而合:产居相融、产业为先。回头看,这是一条先有产业、再建新村的路子。
50来岁的余树明,虽然流转了土地,却并不为今后的生计发愁。除了土地流转费,余树明还在余忠的鱼塘上打工,喂喂鱼、给垂钓的人服好务,每月能有2000元的收入。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在余老板的企业里打工,月收入能达2000—5000元。”余树明说。余忠现在的苦恼是,村上的劳动力不够用了,仅一个食用菌厂就要雇用60多人。
修好房子、打造好环境,余忠自信地说,5年后这里就是一个景区。
走进七星村,余林盘新修的19幢小楼,掩映在青山碧水间,形成一幅原生态的山水田园画卷。为了让“房屋错落有致、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让人记得住乡愁”,新津县通过林盘整治,专门结合地势地貌对七星村进行整体规划,依托区域内背山、面塘、通风的自然条件,选择台地进行农房布局,沿路、沿水进行产业布局,形成水田、林盘、沟渠复合的“人工湿地景观生态系统”,保留原生态的山水田园风光。“围绕观音寺,余林盘和朱山岭已经被纳入新津县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的大盘子。”新津县旅游局局长文丕凌说。
声音
自主开发需要契约精神
在集体建设用地具备自主开发条件的地方,通过“林盘整治”,既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又将节约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了一三产业互动,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无论是余忠,还是杨勇、侯静夫妇,都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参与了农村产权流转、农用地规模经营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
新津县能够产生这样的案例,与其处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开展了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建立了农村产权保护体系和交易流转体系,建立了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基层治理机制完善等息息相关。
在农村,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中“窥豹一斑”。当然,既然是市场化行为就要重视契约精神,要在自主开发、保障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保证契约得到有效履行,以确保实现双赢的结果。
(四川乐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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