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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121”思路 实现一体化发展

四川日报 2013-02-04 16:51 大字

——新津县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

□潘小兵 王波 谭恒图片由新津县城乡统筹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站在综合城镇化率突破70%的时间节点上,“幸福新津”如何真正实现农民变市民的历史转折?

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要求,勾勒出中国经济发展新路径。在这条新路径上驶上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快车道,“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成为重要一环。

均衡发展、一体发展——近年来,新津县紧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这一主路径和主引擎,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多年的积淀,一条“121”思路清晰可见,即:做好一个顶层设计——制定一套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创新两大体制机制——构建一套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实现一个目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制定城乡一体的

设施标准体系

按照全域新津理念,着力体现“四态合一”、“四性”原则,新津在成都市率先研究制定《新津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体系》。

对城乡基本公共设施进行区域分类。明确城市级公共设施指为城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城市片区级公共设施指为外围独立城市组团(天府新区新津分区、水城新津区域组团、重点镇)、居住片区(大型集中居住区)服务的城市区域性公共设施。明确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住区(一般场镇、一级社区)、居住小区(涉农社区、二级社区)、基层社区(建制村、三级社区)三级。

对城乡基本公共设施进行属性分类。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社区服务等九类;并根据设施属性分为:公益性公共设施、经营性公共设施两大类;根据设施供给主体分为:政府供给类设施、市场主体供给类设施和自治供给类设施。明确了设施配套方式和优先配置等级,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配置实行刚性管理。

对城乡基本公共设施进行指标分类。明确公共设施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控制性指标;经营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指导性指标。明确了各项公共设施配置的基本原则、参照标准、供给主体和工作要求。提出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编制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明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项目、建设规模、位置等内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结合场镇改造、新型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县域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构建城乡一体的

社区管理体制

实现城乡社区统筹管理。将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的新居工程小区、征地拆迁安置小区、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居住小区等城镇新型社区,以及城镇规划区外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农村聚居点、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等农村集中居住区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目前,新津县纳入统一管理的点位40余个。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集中居住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分管领导任召集人,财政、国土、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督促各部门落实好集中居住区管理涉及的统筹协调、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就业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七项机制。

公共服务全面下移。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部门和乡镇职能转变。推进花源镇扩权强镇试点,在天府新区规划设立土储分中心和政务分中心,权力下放,人员下派,服务下移。全县2012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52项。在全县12个镇乡和106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室)。12个镇乡均设置了城管、交通执法、乡村规划等机构;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因地制宜设立了以便民服务、农民培训、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管理设施。

探索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南江社区探索将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实现一格一支部,有效开展流动党员服务及分类管理。同时,整合力量进社区。确定一名副镇长挂点社区、中层干部责任包干进网格,网格综合服务员、楼栋长、治安巡逻队员、物业管理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各类志愿者“六大员”调配进网格,形成了指导力量、专职力量、协管力量和志愿力量进网格。

网聚力量,南江社区与辖区单位积极建立资源联享、活动联欢、文明联创、环境联建、治安联防的“五联机制”。大服务、大管理、大调解格局形成。社区建立完善了劳动保障、矛盾排查、应急处置及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自2012年8月试点以来,南江社区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解决民生问题5件、排查治安安全隐患6起。

健全城乡一体的

物业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按照业主自治、市场运作、政府指导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村(社区)等多种主体参与的物业管理模式,构建自愿集中、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共创共享体制。新平镇太平场社区组建了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以服务社区群众和低成本运行为宗旨,实行独立核算。设置了保安巡逻、卫生保洁等岗位,制定了房屋装修、车辆管理等8项制度。物业人员由小区居民公平竞争、培训上岗,择优聘请专业社工。

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机构信息库。推行物业服务机构准入和淘汰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并接受考评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含社会组织)和其他管理人提出申请,经县统筹办和房管局审查备案后录入信息库;需要政府补贴(包括以奖代补)物业费的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机构应从信息库中抽取,通过竞聘等方式产生。

着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将物业管理纳入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总体方案,提前做好物业费缴纳主体、收费标准和方式等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愿搬迁、自主建房、自觉缴费。新平镇太平场社区采取“住户缴纳+小区资产经营收益补贴+政府奖补+社会捐赠”的方式多渠道筹集,从2009年入住开始,农户按每月每平方米0.1元(从2012年起按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通过民主决策方式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和申请县镇奖补资金,基本实现了自我循环。通过群众集体决议,新平镇万街社区和五津镇吴店社区从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中,人均调整1分地到社区周边,交由社区集中流转,并以流转收益解决物业费。

全面落实集中居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定《农村集中居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维修资金收取方案,坚持解决维修需求、兼顾财政承担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理念,根据不同类别、建设方式和居住区不同性质以及入住时间,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维修资金。

建立全域覆盖的

财政保障机制

该县制定了《新津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办法》,将全县98个涉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最低标准由25万元/村(社区)统一调整至30万元/村(社区),共计3475万元及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如数按期拨付到位。

率先将全县8个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经费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并建立了逐年增长机制。2012年落实专项经费276万元,高于市上要求标准。

探索将村(社区)议事会议事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结合村级议事会成员评议情况,设立不同补助等次,用于成员的误工奖补,同步开展“明星议事会成员”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议事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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