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号批准建设
一、本项目经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2]5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219。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比选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新津县梨花溪风景区公厕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新津县永商镇。实施时间:40日历天。工程规模:厕所土建、装饰及安装和总平配套,建筑面积约87米,采用框架结构。建设资金: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已落实。其他:预算控制价:448241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施工1:新津县梨花溪风景区公厕建设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http://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9月1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9月21日15时截止。(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户名: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账号: 845285722808091001。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后。(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比选保证金2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9月24日10:30,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http://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津县瑞通路205号(尚品二楼)
邮编:611430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2512210传真:028-82522781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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