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争夺40万 分文不花拿到司法裁定 新民事诉讼法明确“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制度后,双流法院发出首份司法确认裁定书
2012年7月8日,张某的丈夫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万余元。这笔钱却让尚未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的一家人,又陷入了赔偿款和遗产的争夺中。
分割40万赔偿款 婆媳起争端
张某和婆婆争夺的财产,有赔偿款、一套住房(丈夫和父母在村里有一套197平方米的自建房屋)、几千元存款等。为此,婆媳之间多次发生冲突。
而40万余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张某要求自己和女儿至少应该分到30万,而婆婆坚决不同意。
张某原本想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听到光诉讼费就要近9000元,而且在起诉时就要支付;另外,法官也考虑到张某和婆婆矛盾较深,如果直接由法院受理,不利于婆媳间矛盾的化解,建议她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解决。
7月2日,张某和婆婆来到双流县煎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当天上午,她们达成协议:张某和女儿分得交通事故赔偿款24万余元,其余16万余元归婆婆所有;同时,张某和女儿分得32平方米的房屋和三张银行卡。
法院依新民诉法,给予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达成当日,张某和婆婆一起来到双流县法院,提交书面调解协议和交通事故赔偿等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双流法院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程序的新规定,受理申请后,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当面询问。当天下午,在确认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协议内容合法之后,法院依法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从而赋予了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一天完成裁定 一分钱未花
次日上午,张某和婆婆收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
婆媳之间的矛盾在一天之内化解,而且整个司法程序中,争议双方都未花费一分钱。承办法官介绍,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随后,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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