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一、初一招生 这些小变化值得关注

成都日报 2022-03-01 03:43 大字

近日,成都各区陆续发布小一、初一招生政策,统看各区政策,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等要求不变,但个别区的一些招生“小变化”值得关注。

新信号:需提前一年落户

《锦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出:2023年起,当年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于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落户。这是锦江区招生政策中提到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家长们最值得关注的一点。

《细则》提出: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小学,在保持“两个一致”不变和“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不变的前提下,可实行入读该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落户须满一年的调整,即2023年起,当年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于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落户,不满一年的统筹安排入学,并应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据悉,锦江区的龙王庙正街小学、成都师范附属小学学道校区、盐道街小学盐道校区在招生入学时要注意该变化。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孩子想在2023年就读这三所学校,那么就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2年8月31日后落户的,只有按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除了锦江区,龙泉驿区今年招生也有了这个变化。2023年,天鹅湖小学、青台山小学、向阳桥小学、东山国际小学实行就读该校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落户须满一年,即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落户,在2022年8月31日后落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其他小学和初中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适时启动。

新注意: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入学

针对以上变化,若读民办学校,“户籍”依然是关键。

比如青羊区、锦江区等区的政策都明确提到: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因成都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要提醒大家的是,小一、小升初信息采集、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本报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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