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司法所积极参与服务基层政务决策—— 司法所每月须提出一条法律意见
全市司法所截至去年底——
?为基层党委、政府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524条,被采纳3913条
?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3426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7244人次
?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75件
?指导人民调解室工作16972次,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5337件,调解成功率达99.2%
随着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司法所职能任务不断增强,在推进依法治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都市创新提出了以“司法所·148”工作为抓手,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装备,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两年来,成都市“司法所·148”模式的成效多次被司法部肯定。为让司法所更多地参与基层党委、政府决策、建章立制,成都市司法局要求,每个司法所每月须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一条以上法律意见建议。
“司法所·148”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做到“1专注4延伸和8具备”。“1专注”就是要专注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建议;“4延伸”就是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村(社区)人民调解室4个阵地,将司法行政职能有效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每个角落;“8具备”就是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具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8种工作能力:能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出专业的法律(合理化)建议,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调解矛盾纠纷,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能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咨询工作,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能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去年以来,成都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深化“司法所·148”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司法所要以“三个服务”为核心,以惠民利民为抓手,以能力提升为引擎,全面推动全市37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截至去年底,全市司法所为基层党委、政府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524条,被采纳3913条;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3426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7244人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75件;指导人民调解室工作16972次,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5337件,调解成功率达99.2%。其中,为基层党委、政府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采纳率同比增长178%,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案件件数同比增长135%。
郫都区红光司法所主动为镇党委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仅2016年被镇党委政府采纳的意见建议就有15条。郫都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红光司法所充分利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将司法行政职能有效延伸到镇、村(社区)的每个角落,还构建了1小时法律援助圈,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每月到村(社区)参与指导疑难纠纷的调解,同时积极参与镇上“大调解”工作,定期到信访接待调处中心值班,听取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
本报记者 晨迪 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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