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超标电马儿还搭配牌照 商铺老板、街办临时工被刑拘 这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破获的首例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随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超标电动自行车被禁止销售。今年7月31日,全域成都范围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从那时起,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可是,却有商家动起了歪脑筋:将超标电动自行车搭配车牌一起销售。那么,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牌照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是从街办临时工处非法取得的。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这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警方破获的首例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目前,电动自行车商铺的老板、街办临时工双双因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刑事拘留。
10月27日,成都交警接到群众举报,郫县犀浦老市场内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并违法上牌。交管局重案侦查大队立即与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展开联合调查,在该商铺内现场查获多套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并在商铺附近的仓库内查获6辆待销售的倍特超标电动自行车。当日,该商铺老板薛某被警方传唤调查。
经查,薛某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已有8年。7月初,薛某找到了在成都市某街道办工作的郭某,向其购买了多套非法取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7月31日,全域成都范围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也就是从那时起,薛某一直在其商铺内违法向顾客出售带牌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截至10月27日被警方查获,薛某已违法对外销售带牌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共计43辆。据了解,向薛某出售电动自行车牌证的郭某,系成都市某街办临聘人员。
“超标电动自行车停止上牌之后,带牌销售才好卖!”薛某告诉民警,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客人额外支付二三十元,就可以上一副牌照,并提供行驶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制动、速度等都和合标车有区别,容易引发事故!”薛某坦承,“我就是想多挣点钱!”
目前,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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