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车”敦促开门车改 何忍磨损费继续“磨”下去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新京报》
长期“借车”敦促开门车改
新闻事实:2014年度中央审计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报告指出,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但与上年相比,很多违规问题“下沉”至所属单位。
媒体观点:无论是占车还是占人,均属违规,更别说其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说到底,公车改革的关键,还在于管住权力滥用的通道,这就需要让监管覆盖面与震慑力更强,严厉打击阳奉阴违的做法。如果车改在“制度最严”与“路径弹性”之间游移,或许难以摆脱潮起潮落的轮回。
《北京青年报》
何忍磨损费继续“磨”下去
新闻事实:南京市民办了金陵通记名卡,交了30元押金,退卡时每月还要扣除1元“磨损费”。有媒体6月25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一些市民的反响和讨论。近日,南京市民卡公司出面就市民的有关疑问进行解答,称如果无条件退卡,将会造成大量旧卡的积压。
媒体观点:不应容忍磨损费继续“磨”下去。面对舆论监督,相关部门虽有回应,但不能止于选择性回应,应将账本晒得一清二楚。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应该介入,磨损费不合法理,就不能收,即便要收,无论押金标准还是磨损费标准,都不能任由企业决定,必须经过听证,尊重市民的话语权。
《广州日报》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新闻事实:近日江苏张仁泉的儿子因为救人去世,张仁泉想给儿子申报见义勇为,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如果其儿子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就不予赔付。”保险公司的“冷血”行为招来不少“口诛笔伐”。“见义勇为”为何就不能申请意外保险赔付?保险公司有他的理由:“见义勇为行为是个人主观上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范畴”。
媒体观点:在别人危难的时刻,有人选择挺身而出,救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这就是见义勇为。一直以来,见义勇为是我们大力弘扬的价值观,社会各界都对见义勇为给予褒扬。虽然如此,但现实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常有发生。对于见义勇为,保险公司的赔付与否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从这点来说,保险公司莫让商业利益蒙蔽了价值取向。
《长江日报》
莫让“看客”沦为“帮凶”
新闻事实:公交车上,男子露出下体磨蹭女大学生臀部,后者愤而要求司机停车,等待警察到来。然而,部分乘客却发出抱怨声,认为此举“耽搁时间”,甚至有人催她下车“解决问题”。部分乘客的冷漠态度让当事女生伤心不已。
媒体观点:鲁迅先生曾深刻批判过国人麻木的看客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到底,很多时候,摒弃“看客心态”并不难,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关键是,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能否敢于承担起社会责任,主动维护公序良俗。否则,“看客”冷漠不作为的方式,反倒沦为了不法行为的“帮凶”了。
《环球时报》
老人的心不能只有骗子懂
新闻事实:浙江丽水一位80多岁的老太独自到当地一家银行,非要将自己辛苦积攒的20万元汇给骗子,银行职员、围观群众和民警苦心相劝,她却不为所动,直到其家人将其领回家去才告平息。
媒体观点:当这些老人陷入电话诈骗的圈套时,我们没有理由嘲笑他们“贪小”,而是应该检讨社会和家庭对他们的关爱不够,让他们不敢解除心头的忧愁安度晚年。因此,社会各方面应该对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特别是在医疗、养老等方面,通过不断的改革建立起更可靠的制度,让他们有条件、有能力摆脱电话诈骗的袭扰。
《北京晨报》
“被人贩子”背后的喜与忧
新闻事实:陈清光在四川郫县人民医院门口被人拦住,说他偷了别家的小孩,并遭到殴打和欺辱,一时间,网上关于“郫县人民医院门口有人偷小孩”的消息刷爆了微信朋友圈。40多个小时后,郫县警方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平安郫县”上发布了“网传郫县人民医院门口有人偷孩子实为误会”的通报。
媒体观点:这起“被人贩子”事件,给我们带来两个启示:一个是“喜”,另一个是“忧”。一方面,人们对人贩子的深恶痛绝和高度警惕,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作为普通的市民群众,不能对他人进行殴打或有其他人身伤害行为,哪怕是对人贩子。公民个人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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