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院首次高新法院视频直播庭审 3人旁听? 不,万众瞩目
高新法宣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大事件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并通过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大跨越
在司法公开的进程中,庭审录播已经成为一个普通的公开手段,而要实现庭审录播到视频直播却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大影响
“通过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
“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胡某某盗窃罪”和“刘某危险驾驶罪”两起刑事案件。案件本身虽然简单,但这次开庭去采取了一次特殊的公开模式———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而受到了广泛关注,#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据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高新法院实行的微博视频直播,在四川省法院系统乃至西部省市法院中均属首次。
据悉,成都高新法院试点的视频直播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只要符合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均可以实行网上视频直播。
话题
#高新法院庭审直播#
这起使用简易程序且独任审判的刑事案件,是高新区法院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刑事盗窃案件,然而在法庭之外,却有数万人的关注和数十万人次的关注量。
质变
互联网+云计算同步传输
录播到直播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高新区法院多年前安装了复合画面自动切换的视频系统,然而要实现网络直播,还需要云技术的支持。
高新法院采用“互联网+”的模式,在官方网站开通庭审直播窗口,将视频、音频数据同步传输给互联网平台,通过互联网编码设备转换成网络信息,同时通过云计算平台,将法庭数据进行分发,以解决网络地域问题,最终将法庭视频转换成实时、同步、平滑的网络视频,实行网络直播。
首案开审:
微博上“挤”了数万人
“现在开始开庭,请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纪律,我们的庭审视频将在微博上同步直播。”昨日上午10时30分,高新区法院2号法庭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随后在书记员电脑上启动了“视频直播”操作平台,整个法庭的庭审画面出现在了成都高新区法院的微博上。
核实被告人身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胡平杰盗窃案在法官谢纲的主导下有序审理,庭审现场除了被告人胡平杰外,有1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公诉人2名法警和3名旁听人员。
这起使用简易程序且独任审判的刑事案件,是高新区法院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刑事盗窃案件,然而在法庭之外,却有数万人的关注和数十万人次的关注量。
去年10月,被告人胡平杰在高新区盗窃一辆摩托车后驾驶到郫县销赃,今年3月31日被抓获。归案后,胡平杰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赃物也被追回。案件侦破后,高新区检察院以胡涉嫌犯盗窃罪向高新法院提起公诉。高新法院经过审批后,决定将此案作为微博视频直播的首个案件。
“你对公诉书有什么意见没有?”“被告人你有何辩护意见?”在庭审中,被告人胡平杰当庭认罪,连称“没有”,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了忏悔。审判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胡平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胡平杰盗窃案审结后,高新法院又对被告人刘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并进行了微博视频直播。
刘某于去年10月酒后驾车与电瓶车相撞,经检验,血液样品酒精浓度达392.1毫克/100毫升。今年3月5日,案件侦查终结后,由高新区检察院公诉至高新区法院。
数字
阅读量36.7万
据高新法院介绍,庭审直播从上午10:30开始,至直播结束,#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36.7万,几条主要微博转发量达1030次,而成都高新法院的微博粉丝从当天的4000多个增加至9900多个。
为什么要视频直播庭审?
这是最直接的监督
“高新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试点法院,率先在西部省市试点视频直播,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昨日到直播现场的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视频直播这种公开模式,首先对审判法院是最直接的监督和约束,不仅要求法官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办案。
谢崇航还介绍,在约束法官的同时,也会对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民事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形成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依法参与诉讼。
“通过这种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高新法院介绍,也只有通过这种互动公开,让公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据谢崇航介绍,微博庭审视频直播模式,已成为成都高新法院案件审理的司法公开新模式,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到全省各地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视频直播?
选案很严 当事人也可申请
在昨天的微博视频直播中,高新法院选择了2件刑事案件。而事实上,高新法院的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并不仅限于刑事案件,也不仅限于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据介绍,由于目前省、市两级法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视频直播办法,成都高新法院在试点微博视频直播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1关
四类案件不能直播,也不能录播
“按照规定,视频直播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高新法院也是如此,并没有限定案件范围。”高新法院称,有四类案件不能进行视频直播或者录播,具体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第2关
关注度高不高、有没有教育意义
据介绍,在直播流程上,法院也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首先,由法院相关审判庭在可以直播的案件中,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然后,按照程序向所在法院进行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经所在法院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
第3关
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必须慎选
“视频直播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开,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高新法院表示,“当然如果当事人自愿要求视频直播,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代为申报。”
另据高新法院介绍,法院将每周选择有代表性和法律价值的案件,将其上传到网站“庭审现场”分类栏。
反馈
“新奇,方便”
“庭审视频直播总算走到我们西部了,为成都高新法院点赞!”
“我经常在外面,能在手机微博看到这样的庭审直播,感觉很新奇,很方便。”
“法院的审判过程可以直接在微博上看直播了,以后不用去现场了,成都法院真给力。”网友们纷纷对高新法院的视频直播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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