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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无止境 成都在路上

四川日报 2014-05-12 13:13 大字

2014年,改革是成都的主旋律之一。

2月底,成都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53条具体的改革意见为成都改革指明了方向。

这份文件的意义重大,不言而喻。但这仅仅是成都在改革路上留下的一个重要标记。改革无止境,任重道远的成都一直前行在路上。《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出台后,成都正马不停蹄地走在“落实”之路上,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牵头制定《关于成都市2014年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出台后,将进一步推动成都的改革。

回望改革这条路,成都在哪些重要领域留下了哪些重要的印迹,又将走向何方?

□蒋君芳 文/图

投资体制

打造一个“市场说话”的成都

2001年,成都相继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2个配套文件,在全国率先拉开了投资体制综合改革大幕。

投资主体可大致分为两部分:政府和民间。这也是成都投资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着的两条主线。

2001年出台的《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三分离”体制,明确投资、建设、运行各个不同阶段不同主体的责、权、利,以市场化办法协调各主体间的关系,强化彼此间的约束,大大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性。之后,成都又相继建立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决策。

投资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是政府必须要做的“功课”。2002年,成都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2006年,又相继出台《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投资的管辖范围,减少政府对企业活动的干预,使各类投资主体都能自主进行投资决策。

2010年是成都向民间投资敞开怀抱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城市供水、供气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均可以实施特许经营。龙泉驿洛带垃圾焚烧发电厂、双流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都以BOT模式引进民间资金建设。去年,《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再一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鼓励投资交通运输、电力通讯、金融服务等更加广阔的领域。

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成都于去年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采权出让等项目纳入市交易服务中心集中交易,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2014年,成都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管住、管好政府投资,放开、放活民间投资”的改革思路,把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原则,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精简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规范拓展政府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市场直接融资。

农村产权

让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权利”

城乡二元结构最核心的症结就在于城乡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市的生产要素到不了农村,农村的生产要素也到不了城市。

而要素流动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为前提的。为此,成都把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定了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思路。

正是秉承着这样的理念,成都在全国实现了多个“率先”:

率先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涵盖所有农村产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率先建立农村产权管理体系、保护体系、纠纷调处体系,组建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体系;率先探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实现途径。

确权,对于成都广大农民而言,意义重大,确权颁证的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按照“四态合一”理念,探索新农村建设“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路子,已建成郫县安德镇安龙村、三道堰镇青杠树村、花园镇筒春村和大邑县苏家镇香林村等一大批“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新农村综合体;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农场”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目前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336.9万亩,土地规模经营率达52.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8个百分点。

2014年,成都将继续争当全国全省统筹城乡改革的排头兵和领头雁:率先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突破,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率先在农民实现更多财产权利方面突破,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机制创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流转;

率先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方面突破,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

率先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突破,完善市域城镇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机制。

医疗卫生

让“看病难看病贵”渐行渐远

成都市民梅秀芳是新津县人民医院2000多位门诊特殊病人中的一位,患高血压的她每半个月左右就要到医院拿一次药,“我每个季度的药费基本是固定的,但从去年10月开始,每个月少花了三四百元,累计下来是笔不小的开支。”

发生在梅秀芳身上的故事,正是成都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所付出的努力之一。从去年10月1日起,成都市36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新津县人民医院就在其中。

医改关乎广大百姓福祉,因而,成都给予的关注非同一般。取消药品加成后不到半个月,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按照方案,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动参加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报销比例对超出部分给予报销。

目前,这项工作开展顺利。今年3月,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举行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签约仪式。今后,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将由中国人寿负责。

医改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条道路上,成都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着。2014年,成都不少医改都让人心生期待:

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基础上,成都将总结经验,将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推进补偿机制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

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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