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故乡既可以是一个让人惆怅的词也可以是一个让人骄傲的

成都商报 2014-03-01 08:15 大字

故乡,既可以是一个让人惆怅的词,也可以是一个让人骄傲的词。

成都,既可以是一个让人放松的词,也可以是一个让人激动的词。

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成都,故乡”,构成了很多在异乡的成都人和在成都的异乡人心里复杂绵密的情绪。

据说,如果给你一个词语,你在三秒内联想到的那个事物,一定对你非常重要。

这种词语联想的实验,往往被心理学家用来发现人们心中一些秘而不宣的角落。这一次,我们就来做一做。看一看,面对“成都”和“故乡”这两个词,你的第一反应分别是什么?

下图是我们用这个问题随机采访一些人的结果。

我们用热门游戏“找你妹”把它表达出来。大家都来找一找,哪种东西,与自己的第一反应契合?

另外,“找你妹”的开发团队就在成都,你知道么?

成都,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创新人才到来,你知道么?

在成都的异乡人

我喜欢的成都

□小安

1987年春天,我从重庆坐火车到成都,一辆绿皮火车,那时要摇晃一个晚上,不像现在有动车,两个小时就到了。

天麻麻亮,我一个人走下火车,听见走在前面的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成都到了。

我分不清方向,拖着行李瞎走,天越走越亮,我好奇地看那些房子电车和我认为的成都人,我问他们,西门怎么走?因为我要找的朋友住在西边,他们好心地指给我朝西的路。我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了西门车站,那个汽车站,接近郊外。我第一次去青城山,也是从这里坐汽车,一起去的有杨黎、魏国安和云南的诗人于坚,我们坐三轮车过河,坐滑竿上山,水急山青,至今觉得太美好了。

西门车站过去不远,是我后来上班的地方,四医院,在成都可是大大有名。

就这样,我在成都定居下来,结婚,工作,生孩子,读书逛街交朋结友,蛮快活的。偶尔也离开过,去别的一些城市游玩,但那只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七八天之后,我必定心慌不安,想着回来坐茶铺吃火锅。

我喜欢坐在茶铺里,头上是一棵巨大的梧桐树,舒舒服服躺下,东看西看。

第一次坐街边的茶铺,是几个成都男孩女孩带我去的,在街边边上喝茶,开始还不好意思,但是一坐下来就自在了。坐在竹椅子上,一块钱一杯盖碗茶,没什么事,天南海北地神聊。我们是文学青年,谈论诗歌小说,也争得面红脖子粗。周围是打长牌、下围棋、掏耳朵、擦皮鞋、理发、修面的人,老头老太太,年轻姑娘。特别是出太阳的冬天,太阳好稀奇啊,大家都急急忙忙从家里跑出来,朝街上朝公园走,然后找个位子坐下,喝一口茶,闭着眼睛晒,太阳移到什么方向,人就跟着移动,一直要把太阳晒完了才回家。没晒过瘾的,找一家苍蝇馆子,三五个人,要两瓶白酒,几个小炒,一人一个玻璃杯子,酒,平均分配,不许多喝,少喝更加不行,碰一下杯,不劝酒,各喝各的,不够了嘛,老板娘,再来一瓶。

当然还有油菜花,铺天盖地,密不透风,比太阳还金黄。有好几年,医院里的人都会去春游,春游这两个字实在好听,怎么突然就消失了?我们骑自行车,一路玩起走,站在油菜花田里照相,放风筝,吃春饼,嘻嘻哈哈,满头满面的油菜花。我们甚至骑车到了郫县温江,也去过叫凤凰山的地方看桃花,我记得要经过火车北站,桃花林在一个山坡上。如果春游的时候,刚好有男孩女孩互相看上了,花是催情剂,春天还没过完,谈起恋爱来,成双成对,没过多久,我们就会收到喜帖。

我也喜欢成都女孩,是佩服那种喜欢,不仅仅是漂亮。结婚前她们有些骄横,什么家务都不会干。结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下厨房上厅堂,外柔内刚,做老婆最好。我经常想给外地来成都的单身汉朋友做媒,我说,哎呀,你觉得那个,对面那个嗑瓜子的女孩怎么样?

小安,诗人、作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去年出版《我们这儿是精神病院》。

成都让我“面目全非”

□刘瑞国

10年前,我从一个三闾大学毕业。坐了16个小时火车,我就从武汉来到了成都。

10年后,成都把我养得面目全非,一脸清秀换成了一脸横肉。这个城市虽然把我毁成这样,但是以一个山东人的正直出发,我还是得说成都的好话,这里不是生养我的地方,但是我在书院西街一号结婚登记,在金牛宾馆结婚请客,在拆掉的刃具厂开发的楼盘买了房子,很多成家立业的事情,都在成都发生。

在成都待了10年,我抽的依然是中南海,吃的是楼下卖的山西戗面馒头,白天说的是鲁西北味道的普通话,梦里说的则是纯正快板味的山东话。但10年,还是变了很多,比如:经过10年的锻炼和一次痔疮手术,我现在吃火锅再也不用要碗白开水,理直气壮地只要红锅;喜欢晚上去吃冷啖杯,喜欢啃兔脑壳(成都人也把打啵称为啃兔脑壳),喜欢书院西街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旁的钵钵鸡;学会了打血战到底的成都麻将,并且于上周末下午17时成功做出一个龙七对;街上被人骂一句“瓜娃子”,能听得懂,并且能很大声的骂回去。

现在与同学电话交流,都会得到很郑重的建议,请我一定不要在每句话后面都加一个嘛、或者一个撒、或者一个三。在成都待久了,即使不会说成都话,但是不自觉地已经被成都化了。在北京的同学,现在张嘴一定是丫的;武汉的,再怎么斯文也要来句个斑马;广州深圳的,一句话尾巴上一定要加个得啦,这也就是文化“化”的力量。

不比较,很难发现一个城市的好处,身在其中,也往往感觉不到这个城市的魅力,跟娶媳妇是一个道理,得了白玫瑰的,红玫瑰就是掌上的朱砂痣,白的就是衣襟上的大米粒儿;得了红的,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红的是墙上的蚊子血。有一次我给一同学抱怨成都生活的无趣,他来句:“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春熙路上一蹲,看美女川流不息,还有什么不能排解的呢?”说得也是,美女当不了饭吃,可是怡情养眼,久而久之也能练就君子之风。

有的时候觉得成都不咋地,纯属逆反心理。成都一位叫小马戈的诗人,说“老子总觉得,他们喜欢的成都,跟老子没有关系,城市里,哪里会有故乡”。我琢磨着,他这话是针对成都本地的诗人们的。媒体、文人、诗人、艺人,还有一些找不到正经事干的学者也进来掺和,一时城市学成为显学,不是城市文化研究,就是城市地理笔记,于是关于成都的很多溢美之词流于泛滥,抵触心理之下,我往往产生城市虚伪主义,都被全球化了,城市都在贪大求洋,人人都是围着钱赚的禄蠹,哪有什么城市性格。

可是有些时候,又不能不说城市是有性格的,不然有些事情解释不了,比如成都为什么出的是李伯清,而不是小沈阳。李伯清是三花茶里养出来的,老成都人喝茶,打牌,看戏听书,我们可以在老照片里还原那种茶馆里人山人海的壮观场面,李伯清在散打里,使劲糟蹋成都人,可是成都人喜欢。

10年成都生活,我还处于浅阅读的阶段,李伯清说,穷毕生之力,也没有办法把整个成都看透,何况那些只在成都生活了几年的人。所以,我希望自己的成都生活不要太深沉,就这么一直在比较低层次的需求层次里待着,看美女,好美食,色而不淫,吃而有度。

刘瑞国,山东人,来蓉10年,安家立业,现为坚果互动总经理。

在异乡的成都人

故乡,不远也不近

□冒兮

成都不是我的故乡,但是我混血女儿的故乡;成都却是我的精神家园,我在这里来来往往度过了30岁前的青春,爱情也都发生在这个城市。

去年圣诞,在离开三年多后,我和五岁的女儿回了趟成都,探亲访友加寻根。女儿离开成都的时候,从众星捧月的小环境和舒适热闹的大环境到了对一家三口来说都是异乡的城市。那个时候,想给她即时“断奶”,立马把只会说成都话和法语的她抛进当地说荷兰语的保育院,整整一个月看到她每天泪光涟涟的无助和守望,我的心很狠,其实也是要自己断了思乡的念头。

我在23岁那年也离开过一次,去地中海的小岛游学,也是三年未归,断了味精和花椒,更不要说夫妻肺片和鸳鸯锅。所以这次我有经验,过了阵痛期,消化了文化震撼,在异乡的生活相对安顿下来,有了新的关系和朋友,觉得可以回家看看了。

都说国外好山好水好寂寞,不如国内的奔腾。如今海外的中国人带小孩回来反而是进大观园见世面。在成都的几天安排得很紧凑,好多人要见,好多东西要吃,好多事情要做,还得加塞。当年我们的房子从玉林换到领事路再换到橡树林,都是以我曾经学习和工作的四川大学为中心的,这次的安排也如此,不能太近,更不能太远。

我带女儿见了她婴儿期带她的阿姨,街邻的玩伴,她妈妈的朋友、同事、同学和亲戚。起初她略显羞涩,后来颇喜欢这样的热闹。她当然搞不清楚和那些人的关系,但是对红包特别好奇,背地里不放心,还拿出来铺在地上数一数。第一天晚上带她坐个飞奔逆行的火三轮去和十多个朋友在川音附近的小院院吃了顿坝坝宴,冷飕飕的,又转战良木缘,20人左右的流水咖啡她还挺适应。可能因为曾在成都生活了快两年,她既可嚼嚼如橡胶的奶酪,也可以啃啃鸡脚鸭脚。

后来迫于形势,我和她兵分两路,我见朋友, 她由亲戚带着去全球最大的单体建筑———成都新世纪环球中心。住在欧洲农村的她在里面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还是如在欧洲一样随地坐卧,她姨婆开玩笑说,成都环卫工人欢迎你! 除了游乐园的碰碰车,动物园的熊猫,购物中心的儿童乐园,我还给她安排了些特殊项目。我带她到医院看我洗牙,观摩寒风中7块钱修脚上的老茧,再在街头擦擦2块钱的皮鞋,也让她在财神爷面前应景地拜拜。我还带她去了朋友包场的KTV,朋友说,你像个老外一样,其实是我自己想把这些巴适的都再狠狠地整一盘。

到了第十天晚上,女儿突然在床上掉泪,伤心地给外婆说,外婆,我好想在比利时的班主任和小朋友哦,你看嘛,我在这里,中国字认不到,又没有朋友,我还是想回去,你和我一起回去嘛。

回到比利时,我在整理在成都的照片时,发现女儿有一张捡拾落叶的照片,神情和当年她参加《成都商报》年画宝宝竞赛的那张一模一样。所以我想,即使我们是注定要漂泊的人,曾经养育过或者生活过的地方都会在我们的生命中打下烙印。

成都,离我们不远不近,正好。我没有忘记当初离开的借口,也不是没有归来的理由。

冒兮,重庆人,成都户口。现旅居比利时攻读传媒博士学位。

这不就是成都吗?

□陈静

来美国不久,换的两个地方都不大,现在住的小镇Bozeman更是小,但是因为坐落在黄石公园北门,总有中转游客会在这里停留,这种地理优势,总让我想起成都。初次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就有种置身于精巧版成都的错觉。

因为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小镇非常国际化。人们穿着精致,餐厅和商场的装潢也不马虎。因为Bozeman背靠落基山脉,一年四季的风景都非常美,所以在小镇的酒吧里,你经常能碰见专程来此创作的艺术家们。

我们才来Bozeman暂住在MOTEL里,打扫卫生的女生Jane和我们聊天,说她已经从蒙大拿州立大学的教育专业毕业一年了,但是因为“Fall in love with Bozeman”,不想离开。虽然还没找到正式工作,只能靠这类零工维持生计,但是她很开心自己可以留在这里生活。

还有一个当兼职滑雪教练的瑞士女孩,想方设法地留了下来。虽然挣钱不算多,但是她说能生活在Bozeman就很开心了。

我们陆陆续续接触了不下十个人,都是因为来了这里然后爱上了Bozeman,再也不想离开。他们很多没有找到正式工作,就随便打着小时工,慵懒地把自己放养在这里。

其实,这不就是成都给我的感觉吗?“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正好可以套用在这个安静而包容的小镇上。

仔细想来,成都拥有的地理条件不亚于Bozeman,除了气候原因无法拥有巨大的天然滑雪场,很多户外项目成都都可以开展。如果能在成都老茶馆散发的慵懒气息中,再加入些运动的元素,是不是会让成都多一抹年轻的亮色?

有着户外运动天堂之称的Bozeman,夏天可以攀岩、徒步、野营,冬天可以滑雪、攀冰、泡温泉。得天独厚的雪山成就了世界前三的滑雪场,全世界极限运动爱好者都会在冬天朝圣般地赶来享受俯冲而下的刺激。最夸张的是,很多在蒙大拿州立大学念书的学生,选择来这里的首要原因竟然是被这个小镇拥有的美景和便利的户外运动所吸引。

在慵懒和休闲上,成都和Bozeman异曲同工,但是它少了成都的麻辣鲜香,更不可能像成都一样拥有大熊猫。

我们接触的很多外国人,只要提到大熊猫,立马对成都这个城市充满了向往。我的室友是个墨西哥裔的美国女生,她对熊猫的热情让我瞠目结舌,她有熊猫拖鞋、熊猫帽子、熊猫扇子、熊猫手套……她说她想来中国,来成都看熊猫。

还有几个外国朋友看了美国的一档美食节目,因为麻辣记住了成都,都对到成都尝试火锅跃跃欲试。

生活在Bozeman,感觉就像是待在成都的一个小角落,虽然有着神似成都的包容性和国际性,但是作为一个成都人,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仔细想来,是少了竹椅重叠的茶馆里的喧嚣,和通宵营业的火锅店的热闹,还有弥漫在小街小巷里的那份浓郁的市井气息。

陈静,成都人,现居美国。北美人气微博“北美吃货频道”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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