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的“新村”为什么最后没建成 从1937年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新村建设断断续续,最终只有第一期工程及大街小巷路面初步形成
最后建成的
新村情况是
共有街道26条,
总长度13113米。
其中:
特种道路,
临江路,
全区长度1153米。
车道宽度12米,
两侧人行道
共宽8米,
加上两侧
森林绿化区9米,
合计总宽度29米。
甲种道路有
西北路、龙江路、
华大路、
中央北路,
全区长度2270米。
车道宽9米,
两侧人行道
共宽6米,
合计总宽度15米。
乙种道路有一路、
二路、十二街、
十四街、十七街,
全区长度2740米。
车道宽8米,
两侧人行道
共宽5米,
合计总宽度13米。
丙种道路有
十一街、十三街、
十五街、十六街、
十八街、十九街,
全区长度3475米,
车道宽度6米,
两侧人行道
共宽6米,
合计总宽度12米。
巷道,
全区长度3475米,
车道宽度4米,
两侧人行道
共宽4米,
合计总宽度8米。
成都新村的规划,对当时的成都而言,意义不凡,这也是树立成都市形象的一个好机会。假如成都新村能够建成,成都将成为一个与时代同步、和国际接轨的大都会。
但成都新村计划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台,新村筹委会组建的时候,抗日战争已经全面爆发,整个中国的重心都在抵抗日本侵略上面,修建新村、享受生活变得很不适宜。而且,随着日本飞机频频轰炸成都,成都的房子随时都有被炸弹炸毁的可能,花一大笔钱修好房子,然后被日机炸掉,这岂不冤枉?
大环境不允许,建设过程也麻烦不断。从1937年开始,成都新村工程断断续续一直拖到1949年,当初美好的蓝图,慢慢变得像空中楼阁。
规划容易,
操作起来千难万难
收地的时候,放地价格也公布了,每亩在960-1620元之间,但收地的价格每亩平均则不过100多元,价差实在太大。
从规划上来看,建设新村似乎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真的操作起来,则是千难万难。第一件事情就是征地难,在收地的时候,放地价格也公布了,每亩在960-1620元之间,但收地的价格每亩平均则不过100多元,价差实在太大。尽管这部分差价是要拿去修基础设施,但争议肯定难免,冲突也是在所难免了。
1938年7月26日上午,成都新村办事处股长严某,率领一百余个工人赶赴老古庙吕捷三家地盘砍树,准备修建街道马路。由于事先未与土地的主人达成协议,遭到吕捷三及其家人的阻拦,严某即命工人驱逐,予以强制砍树。由于组织不周,加上当时围观看热闹的人很多,在抓扯中有工人不小心以锄击伤一个小孩,结果引发了一场混战,甚至,连新村筹委会外东办事处也被捣毁了。
此次强行砍树征地事件以及随后部分市民的写信抗议,引起了当时国民政府的关注。当时的重庆政府,正忙着抗日,本来就对四川这种花钱花精力搞新村建设的事情不满,于是正好以安定后方为由让监察院命其停止修建。于是国民政府监察院也不给四川省政府申辩的机会,直接给四川省政府发建议书,称“查四川省政府建设厅在成都南门外筹建新村,原为未来人口之将增加,先为筹筑住宅,以资容纳,本非目前必要之需。抗战以来,犹积极进行,并未中辍。新村主事者在通常地价以下强收田地,缘以牟利,酿成惨案。往复争持若不及时纠正,势将激成民变,影响后防”,命其必须立即停止修建。
监察院一纸建议书让四川省政府有苦难言,本来想为成都建设做一件好事,没想到现在搞成了这样,但当时的情况是,已经收了一部分地,也售了一部分地,不可能说停就停。上面不好交代,下面百姓又抹不平,热热闹闹搞了不到一年后,成都新村建设陷入尴尬局面。
一块地两家争,
官司打了近一年
这年的3月1日,筹委会收到一份报告,称红瓦寺后面徐家巷省教育厅征用的土地发现了标有“绥庐”的界椿。在已经属于公有的地盘上发现私有的界椿,这是怎么回事呢?
时间到了1940年,处于建建停停状况中的新村建设筹委会又遇到了一桩麻烦事。原来,这年的3月1日,筹委会收到一份报告,称红瓦寺后面徐家巷省教育厅征用的土地发现了标有“绥庐”的界椿。在已经属于公有的地盘上发现私有的界椿,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新村建设初期,当时的四川省教育厅看中了徐家巷这块地,于是委托新村筹委会主任委员杨全宇代为办理征地之事。新村筹委在1939年1月下令华阳县政府对该地进行调查,清丈该地面积,登记造册,并将详细资料报筹委会备案,对当地修有草房的5户佃户,筹委会每户发给押金及迁移费45元,限期搬迁。此后由于新村建设停顿等原因,筹委会将该地交给当地保甲暂行管理。
然而,同样是在1939年1月,家住成都市大科甲巷56号的甘鉴斌也看中了徐家巷的地,并和一位徐姓卖主达成了120亩土地的购买协议,他想趁现在地价便宜,买块地放在那儿,等将来新村建设实施时再出手卖出,大赚一笔。1940年1月,甘鉴斌请当地保甲地邻审查徐姓卖主交出的前清官印九张老契纸,清界树石,另立新契一张,正式办理了土地买卖成交手续。
一块地有了两个买主,这该怎么办?虽然省教育厅是政府部门,但甘鉴斌也不好惹,他曾是刘湘的红人、川政统一后任川康绥靖公署经理处处长、华西日报社社长,要钱有钱,要权有权,一般人管不了他,而且,他的手里有九张地契。
惹不起姓甘的,那就找姓徐的出气。筹委会官员找教育厅商量,联名控告徐姓人家盗卖公地,共同追究其责任,另外请省政府给绥靖公署发函,告诉买主甘鉴斌买约无效。甘鉴斌根本不把省政府和新村筹委会的警告当回事,指使家中管事,安排十余当兵的于4月9日开始在有争议的地盘周围又竖起十几根标有“绥庐”的界石,并于4月19日派兵平整地皮,准备修建堆栈仓库。
面对绥庐主人的嚣张做法,筹委会官员无计可施,派警察去干预,人家根本不当回事,当兵的比警察还横;派人去协商,人家面都不见。筹委会官员没得法,只有请省政府出面,让华阳县政府先把卖地的徐某抓起来治罪,把卖地的钱追回来给买主;让省政府给甘绥庐发函,要求自行拔出界椿,停止修建,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会同教育厅向甘鉴斌说明该地的征收经过;说明新村规划区内不准私自买卖、自由建筑的相关规定。
甘鉴斌对此毫不示弱,一面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认为筹委会所称公地毫无根据,给筹委会施压,一面回函驳斥筹委会:现在一期还没修好,二期、三期建设还遥遥无期,为啥不准买地?据查外南二、三期新村规划区内,买卖土地及修建房屋多的是,为啥不查他们而查我?就在我所买地的附近,就有卫立煌司令官、唐式遵副司令官买的地,况且他们先买我后买,为啥他们买得,我买不得?我所买之地,原地主持有祖上遗留的契约,成交时当地团甲并无异议,在新契约上签了字,盖了章,咋个买卖就无效了呢?
官司打了近一年,最后以筹委会败诉而结束。
烫手山芋没人想接,
新村成了污染源
时间到了1947年,整整十年都过去了,成都新村第一期却还没有完,万亩新村更是不可能了。成都市政府决定,撤销新村整理委员会,将剩余工作交由市政府第六科(即地政科)接办。
就这样,雄心勃勃的新村建设计划,越来越向烂摊子靠近,最后,连当初对新村积极性很大的省政府,也觉得这完全就是一个“烫手山芋”,希望能早点扔出去就早点扔出去。1941年下半年,省政府下令成都市政府接手新村工程,但这事市政府也不敢接啊,你省政府都解决不了,市政府更不好解决,于是一次又一次给省政府呈函,态度只有一个———不接!
到1943年12月,省政府干脆来硬的,你成都市不接,我就撤销四川省成都新村建设筹备委员会,将此项工作交给成都市政府办理,然后报经内政部批准强压给成都市政府执行。事情到了这一步,呈函已经没用了,成都市政府没办法,专门成立了“成都市新村整理委员会”,接收新村建设各项业务和未完工程,并保留新村全部规划。
1944年,成都市政府接手新村建设以后,准备利用此前已征土地继续修筑龙江路。当修路画线进行到南台寺旁的赵家花园时,遇到了胡少云及其母亲胡肖氏的阻拦。为此成都市政府给胡肖氏下达了一张限期搬迁的公函。但胡家说,当初新村建设委员会征地给补偿时,未将该地地价及附着物迁移费给他们,而是给了与此无关的李恭甫,虽然四川高等法院判决该地为胡肖氏及其子所有,但他家还是没拿到钱,加之前不久胡肖氏夫胡海清死亡,无钱安葬,胡家已将该地卖与马昆山所有。
但李恭甫拿了胡家的钱也有自己道理。胡肖氏曾被拘押在华阳县府,李恭甫出面将其保释出来,作为保释的交换条件,胡家将这块地交了李恭甫的孝思会管理,李是用孝思会名义领取了相关补偿费。显然,这赵家花园由于以前是一块坟地,没人重视,四十多年来一直由胡家经营管理,后来由于新村建设征地,土地的价值增加了,打主意的人也就出来了。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胡肖氏又把成都市政府告到省上。
这件事最后虽然市政府胜诉,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成都新村的征地牵涉甚广,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要消耗大量的行政资源。所以,成都市政府在接下这个烂摊子后,所想的也只能是怎么补漏子,而不是继续建设当年宏大而美妙的成都新村。
时间到了1947年,整整十年都过去了,成都新村第一期却还没有完,万亩新村更是不可能了。成都市政府决定,撤销新村整理委员会,将剩余工作交由市政府第六科(即地政科)接办。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新村第一期工程及大街小巷路面虽已初步形成,但市政设施和房屋建设仍在进行中。
由于到了后期政府对新村也没有太多兴趣,各种配套也谈不上,在这里居住并不适宜,所以一些房地产商人趁机把这些宅基地转手倒卖,最后竟成为工厂厂址。当时,致民路一带先后建成了肥皂厂、造纸厂和糖果厂等,形成一个轻工业区,并在之后逐渐成为成都城市的一个污染源,直到20世纪最后几年才得到根本治理。这其中的曲折变化,可能是当年规划者所没有预想到的吧。(资料收集:刘金霞、刘德菊)
成都城市
变迁史
清代
市区分为满城、成都县和华阳县,
街巷516条
清代成都府领三州(简州、崇庆州、汉州)、十三县(成都、华阳、双流、新津、温江、郫县、崇宁【治地在今郫县唐昌镇】、灌县、新都、新繁、金堂、彭县、什邡县)。
晚清时期,成都市区分为满城、成都县和华阳县三部分,其分野如下:满城以东城根街为界,与大城相分隔;成都、华阳二县同治省城,辖区以喇嘛庙、暑袜街绕丁字街为界,分治市区。界西北部分及城外郊区属成都县,方圆40余里;界东南部分及城外郊区属华阳县,方圆80余里。据《成都通览》统计,清末成都市区共有街巷516条。
民国时期
成都正式建市,
领五区32镇
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成都城市进入了急剧变化的时期。
1921年,成都、华阳二县所属城区分出,合为一体,设立成都市政公所管辖,隶属省府。1928年9月1日,改组成都市政公所为成都市府,正式建立成都市。
民国时期成都市下辖东、南、西、北、外东五区,共设置32镇。随着城市商业贸易、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区商贸设施、文化娱乐场所和街区范围也随之扩大。辛亥革命以后的20余年间,新辟的繁华商业贸易街区和商场达到六处,形成了以东大街、春熙路、总府路、提督街、盐市口为城市商贸中心的新布局。
抗战时期,东北、华北、华东国土相继沦陷,东部人口、企业、学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纷纷内迁,成都成为内迁重点城市。成都原有的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市政建设、公用设施和城市管理等方面均不能适应这一形势。1944年,成都市奉命废镇设区,按照三镇合一区的原则,将城内24镇合并为8区。1945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由成都市政府与成都、华阳两县会商决定,两县分别划出4240亩和4300亩城郊土地给成都市区,作为新增市区,与原市属附城数镇再合编为6区。城市规模扩大后,市区完全突破了旧城垣范围,使成都具备了近代化的基本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60年多来,成都市城乡建设事业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城市规模成倍扩大,从解放初期仅有18平方公里规模的城市逐步发展为中心城区建成城区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的特大型现代化城市。
60多年来,成都市的城市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从建国初期的两江环抱、三城相重的格局,到80年代“环形加放射”的单中心、圈层发展,城市的规模日益庞大;90年代的扇叶式布局、向东向南发展,强化城乡一体,注重了可持续发展;进入21世纪,顺应发展区域合作的需要,则提出了推进城市空间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加快完善卫星城体系,促进城市由单中心向多中心、组团式发展转变,着力形成布局科学、高效畅通、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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