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卖雪糕 “全家”被立案查处
消费质量报社舆情监测中心利用专业技术手段,通过对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单位网站和微博的观察,以及对各大社交网站、论坛的监测,依据事件新闻转载量、微博微信转发和评论数等数据,监测出一周以来关注度较高的政务热点事件。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王钰
舆情回顾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消息,5月27日,账号主体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的“全家微生活”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多网红激情画面流出·AVI”的广告推文,实际内容涉及冰淇淋、雪糕等产品,且阅读量迅速达到“10万+”,引发网友不满,并被举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于当天对该公司开展调查,现已正式立案。
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网信办联合约谈该公司,责令其就发布带有明显性暗示文字,借低俗内容炒作商品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指出,广告也是互联网内容生态的一部分,“全家”作为连锁品牌便利店,受众面广,其中不乏未成年人用户,其官方微信服务号“全家微生活”推文广告多次打擦边球,使用夸张标题和带有性暗示的题图诱导点击广告,已违反《网络安全法》《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5月29日,全家官方微博、官网已发布了致歉信,表示已整改全家微生活控管机制,将严肃整顿运营团队,严格落实审核流程。
舆情背景
此次并不是全家便利店第一次涉嫌通过性暗示做广告文案。
2019年,“全家微生活”上多篇文章就曾涉嫌性暗示等问题。7月,其推文头条直接用“啪啪啪啪啪啪啪啪”作为标题,并对主图进行马赛克处理,但网友点击后发现,这是关于蓝牙机械键盘的推文。8月,其推文头条标题用了“18禁|未成年人勿点”。2020年3月25日,其推文头条标题为“宝贝,张嘴”。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上述规定发布相关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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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声音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帅青红:企业在给社会提供产品的同时,要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现今,互联网传播的边界不断扩大,利用互联网传播产品的同时,应重视正确的价值导向,输出符合当下主流文化价值取向的内容,才是企业应该做的。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顺:《广告法》第三条和第十条都明确了广告要符合“健康”“文明”要求,对不符合文明健康要求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进行主动查处,公民也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军:实践中广告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都应该是给受众带来正面影响,不能低俗,更不能恶俗。
网友声音
@注水团鸭:全家这公众号的推送标题未免有些太低俗了,博阅读量也不是这么玩的吧?
@Yancy:全家公众号怎么回事?不知道很多未成年人也都关注了公众号吗?还打这种擦边球,传播的还是食物,真的好恶心。
舆情分析
随着便利店行业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也开始加剧,创新是便利店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但全家这种博眼球的创新行为,为了一时的热度,损失了品牌形象,明显不是明智之举。
网络的正能量越足,违法违规的内容也就越没有生存的空间。试想,如果网友对这样“少儿不宜”的广告听之任之,更或者对此类商品追捧至极,只能会让网络空间乌烟瘴气。
同样,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不容缺失。现如今,商家推出广告的平台越来越多,这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挑战。尤其互联网广告,因其特有的隐蔽性、精准投放、实时发布等特性,极容易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低俗广告、不正当竞争等各种违法乱象行为。于此,监管部门既有必要构建多方参与的互联网广告社会监督机制,更须强化执法,让违规者受到应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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