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族,别让情绪凌驾于安全 故意连续多次别停他人车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违法的,因为稍有不慎,被别的车辆就会出现事故,为了出气将别人生命安危于不顾,这是相当
2月16日,驾车回家的何女士没想到,在途经成都川藏立交辅道时,遇上一辆“蛇形”走位汽车,26秒钟内被连续别车8次。7年多驾龄的何女士说:“当时车流较大,一辆红色汽车通过,我减速避让,后面蓝色汽车就开始按喇叭。”之后,蓝色汽车超车“卡位”到她前方,不停左摇右摆、急停,直到匝道上桥处时,该车才右转驶入辅道离开。此事经交警部门调查,蓝色车车主张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
因为对他人让行之举产生不满,便多次别停对方车辆,连起码的个人和公共安全都不管不顾,也要出一口心头的怒气,蓝车车主的做法,暴露了他的路怒症。
故意连续多次别停他人车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违法的,因为稍有不慎,被别的车辆就会出现事故,为了出气将别人生命安危于不顾,这是相当恶劣的行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舆论上,都应该受到惩罚。
犹记得几年前轰动一时的重庆男司机当街暴打女司机的新闻,因为男司机开车时被女司机别车差点引发事故,且车上还有孩子,男司机气不过,便把女司机打了。打人固然是错的,但在这件事中,舆论却一边倒地站在男司机这边,认为别车就该被教训,可见别车有多么让人痛恨。好在这起案件中故意别车的张某遇到的不是同样有“路怒症”的司机,但倘若继续“路怒”下去,谁能保证他不会被“教训”呢?
“路怒族”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上路开车,但凡遇上点不顺心的事,有点看不惯别人的地方,就要故意挤兑别人一下,或者打开车窗骂上几句,总之就是既要让自己出口气,也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当然,路怒症也分多钟情况,有些“路怒”是自己的自私狭隘造成的,比如不满他人让行的张某,也有些“路怒”源于那些不按规矩开车的“马路杀手”,比如重庆被打的女司机。
当前中国私家车数量激增,驾驶员数量激增,但这些突然涌现的持驾照人群,并不都是名副其实的“驾驶员”。闯红灯、随意转弯变道、乱停车、乱开远光灯……这些不文明驾车行为不仅令人愤怒,也是制造交通事故的巨大隐患。不过,即便是对方违章和不文明在先,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不该是通过违法行为。遇事习惯使用暴力,毫无节制地发泄自己的怒火,并不比他人更加高尚。
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展现了一个人乃至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开车更是如此,且驾驶行为事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员更需要冷静沉着,拒绝意气用事。当前我国驾驶员的综合素质还跟不上汽车的增长速度,这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科学规划、严格执法,更需要每一位驾驶员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通规则,沉稳对待每一次小矛盾,开车不斗气,斗气不开车,不仅仅是为别人,也是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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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