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被打致毁容女游客为钱和解? 当事人回应:只是撤销民事诉讼,我纵使万般无奈,又能怎样?
备受关注的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致毁容事件,近日再起风波。原来,7月10日下午,云南丽江古城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因此裁定准许小董(被打女游客)撤回起诉。
之后,有媒体以《丽江遭殴打女游客与6名被告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为题对此进行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在小董的微博留言称:“我关注这么久,只是想要一个公平公正!你怎么可以说撤就撤!”对此,小董在7月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只是撤回了民事诉讼,被告该判刑的还得判刑。“昨晚到现在,我只睡了4个小时,很多网友来骂我,骂我有用吗?我纵使万般无奈,又能怎样?”
撤销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据报道,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致毁容一案,将于7月14日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已与被告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10日发布通报,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和荣松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7月14日上午9时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通报,该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董某某与六位被告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于7月5日申请撤销民事诉讼。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
当事人称已花完20多万积蓄
7月11日下午,小董告诉记者,民事诉讼和解获得的赔偿远不能满足自己恢复容貌所需要的费用,“一个女孩子的脸有多重要,你出再多的钱,我能恢复到以前的容貌吗?很多人看的是热闹,但我生活的困难他们不在乎,我承受的压力他们并不知道。”
记者:7月10日有消息说,你收了钱,和被告和解了?
小董:网上的那篇文章在标题里只说和解,不说是民事还是刑事,再加上部分网友不了解法律,所以造成了误会。你想,我之所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为了索赔,现在民事诉讼通过协商解决了,撤诉了,不是很正常吗?如果不撤诉,后期大笔费用谁给我出?当然,他们(被告)该判刑的还会判刑。
记者:和解获得了多少赔偿?
小董:这个不便透露。只能说,他们赔的钱完全不够我后续恢复容貌所需要的医疗费。我很无奈,但这也算是最合适的结果了吧。在这之前,他们只给了6万元医药费。这二百多天下来,生活费、医疗费、营养费……算下来,我原本20多万元的积蓄已经花完。如果没有他们的赔偿,我就山穷水尽了。虽然,我尽最大可能要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但是根本没办法满足后续的治疗。
记者:民事诉讼和解了,刑事诉讼也快要开庭了,案子判了以后,有何打算?
小董:事发到现在,我没有找过工作。今年6月中旬,因为没钱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用,我回了东北老家。暂时还不能开始新的生活。下一步,我要考虑恢复容貌。我不是想变漂亮,哪怕恢复不到以前的样子,我也不想留下疤痕。我希望,有好心的整容机构能够帮助我恢复容貌。
本报综合新华社、《成都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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