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关门 一成消费者的预付款“打水漂”
调查中,成都市消协共采集10500份样本,有8610位受访者使用过预付式消费,占82%。消费者认为,预付式消费有方便携带、便于结算、利于得到商家优惠等优点,但仍存在未能如实告知注意事项、商品服务与宣传不一致、不能延期使用又不退余额等方面的问题。一些商家还制定限制消费行为的条款,比如“节日假期不能享受优惠”“不能以折扣价购买商品”“对充值金额作最低额度限定”等。当发生不满意情况时,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因为怕麻烦而选择不维权。
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庄卫兵表示,现实中很多商家通过夸大折扣力度、承诺虚假优惠等,诱导消费者付出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元办理预付卡,但消费者后续消费中,却因商家的“霸王条款”等问题被侵权。调查显示,有10%的消费者遭遇过因经营者关门停业,使预付款项无法使用而受损的情况。
“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的出现,主要源于监管体系滞后。”庄卫兵说,当前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但相应的监管体系滞后,使经营者忽视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护事项。“建议相关部门加快修订和完善有关预付卡及预付式消费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尽快推行预付式消费准入和保障制度,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庄卫兵提醒消费者,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时,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对金额大的消费卡做好备份,即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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