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缺那一纸婚书
前段时间,来了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四十多岁,长相老实,穿着简朴,带着厚厚的一摞材料,身后跟着一个看上去很精干的男人。她的“亡夫”工亡之后,75万元赔偿金被小叔子“保管”了。在报社办公室,她从坐下来就开始哭,声泪俱下,还好那个男人表达清晰,将整个过程如微电影般放映在我眼前,让人不禁深叹:又一起法盲导致的悲剧!
女人在2012年前先后和两个男人同居,分别生了两个孩子,第二个丈夫在工地施工时不幸被倒塌的水泥板压住身亡,赔偿金巨大且很快到位,可是却落入小叔子的囊中。这个时候,问题的关键就来了,她没扯结婚证,婆家人不认这个“媳妇”。我仔细看了判决书,尽管最终判决给孩子们四十多万的赔偿金,可真的和她没有一毛钱关系。但若她是合法妻子,还应当有她所得的份额,这就是有无一纸婚书的天壤之别。经过法院执行,现在已经给孩子们执行了十多万元,其余的也正在争取中,但是给她带来的伤害确实是莫大的。这些年,虽然在一起,洗衣做饭带小孩子,但到头来,也只能当做是因为爱而无所求了。
女人在我面前流泪,她怎么也没想到结婚证会这么重要。我看了一眼她身边的男人,男人马上指着她做自我介绍,“我们去年就在一起了。”我特别留意到“在一起”这个词,他没用“结婚”,更没提办证,我哑然了。我问女人,你懂法律吗?她掉着泪回答:不懂,要是懂就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了。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这个群体,他们了解的法律知识实在太少,可能仅仅懂得的只是千古不变流传下来的“杀人偿命”,其他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他们来讲,几近盲区。
我还从通川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农村有部分人缺乏办结婚证的法律意识,但是随着结婚证在买房、子女上户口、就学等办理手续时的需要,前来补办结婚证的农村夫妻也逐渐增加,一年至少有二三十对。在这类人群中,子女年龄不等,大多处于六七岁需要入学的年龄。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还会有很多没所谓的人不知道没有结婚证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
女人跟我诉苦,她和第一个同居男友生的女儿在成都华西医院求医,若要动手术治愈需要大笔钱,她拿不出来,赔偿金即使拿到手了也是几个孩子将来成长所需的费用,她怎么开口去跟同母异父的子女做思想工作呢?所以她只能选择在结束采访之后,马上动身和现在这个男人再次去外省打工赚钱。但愿,这次的这个“婚姻”能让她汲取经验教训,多学点法律知识,无论是在婚姻生活还是工作中,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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