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垃圾分类会加大惩罚力度吗?

成都商报 2021-03-12 04:11 大字

3月4日,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了金堂县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这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各区(市)县相关部门第一次对外公开的垃圾分类罚单。

为什么是警告?

相当于给“黄牌” 下一步或涉及罚款

记者在金堂县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该市民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行政处罚:书面警告。

记者注意到,《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个人违反上述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书面警告意味着什么?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这跟足球赛有点类似,书面警告相当于黄牌,已经是很郑重的警告了。在此基础上,再次违反规定,下一步的处罚就涉及罚款了,就像红牌一样,会有很具体的处罚。

处罚是否已推开?

少部分区(市)县已开出首批罚单

记者从成都市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除金堂县外,目前有少部分区(市)县已经开出了首批罚单,据他们所知处罚和金堂县的首张罚单一样,都是警告。

同时,几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3月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个月,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实际工作中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部分区(市)县目前未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接下来会加大力度吗?

4月开始 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罚

接下来,成都市各区(市)县也会陆续开出垃圾分类罚单吗?对此,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3月的过渡期后,4月1日起,相关执法力度可能会有所提升,大部分区(市)县或将开出首张罚单。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提醒,4月1日起,需要注意的不光是个人,还有物业。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都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

红星新闻记者 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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