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都江堰市纪委 通报2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1.玉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唐海宁冒领防灾减灾信息员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玉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唐海宁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冒领孟某等人防灾减灾信息员补助资金共计28440元。唐海宁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青城山镇味江村8组原组长杨华伟侵占土地流转资金、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6月,时任青城山镇味江村8组组长杨华伟等人,在该组土地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侵占土地转让资金共计33.175万元,其中杨华伟分得14万元。2011年6月,杨华伟利用职务之便将组集体资金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17368.61元。杨华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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