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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千里执行暖人心——壤塘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阿坝日报 2016-04-06 13:54 大字

■实习记者秦远俊记者袁娜

“锲而不舍,执法为民”,在壤塘县法院荣誉室挂着申请人胡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去年10月底,壤塘县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受到申请执行人的称赞。

“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重心。壤塘县法院切实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执行法官们大胆创新、攻坚克难,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执行积案。该院院长毛辉在法院工作安排和部署中多次强调:“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我们一定要尽我们所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老赖”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显威慑

“谢谢法官同志,你们可帮了我的大忙了!”当年过六旬的申请人胡某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申请执行人胡某某是新疆解放时参加“9.25”起义的国民党将领的遗孀。上世纪七十年代,胡某某从重庆到新疆照顾丈夫直至丈夫去世。然而,在2007年至2008年间,从壤塘到新疆从商的夏某某,用承诺为其养老等手段借去胡某某全部积蓄后,再无音讯。无奈之下,胡某某在2011年1月13日将夏某某诉至壤塘县法院,希望夏某某能偿还其本金及利息27.8万元。

2011年6月15日,壤塘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夏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胡某某借款27.8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于2011年7月1日生效,被告到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2年1月4日,胡某某向壤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夏某某下落不明,法院未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本案一直无法执行,壤塘县法院依法对该案做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2014年11月,申请人胡某某向壤塘县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该院依法恢复执行,并将被执行人位于成都都江堰市大观镇的两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依法进行了拍卖。在拍卖流拍后,法院继续追查被执行人下落。

千里追击 28万欠款被要回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申请人家中了解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得知,申请人胡某某身染重病,这笔钱可以说是胡某某的救命钱。壤塘县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本着“司法为民”的为民宗旨,不辞辛劳,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时限四个方面对该案作出了具体详细而周密的执行方案,并让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执行局局长刘波全力负责该案的执行。

最终,壤塘县法院通过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调,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通过手机监控和锁定被执行人身份证使用情况等技术手段,锁定了被执行人的藏身处所。

2015年10月底,壤塘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新疆石河子市将被执行人夏某某找到。在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转乘汽车、火车等方式,往返奔波8000余公里最终将被执行人带回壤塘。壤塘县法院依法对夏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

在夏某某被司法拘留后,执行法官又对夏某某耐心的讲法释理,说服被执行人由消极对抗执行变为积极筹款。随后,夏某某将其在都江堰市青城左岸的两套房产变卖后,该院将房产变卖所得的28万元房款即时交付给申请人胡某某,解决了申请人胡某某的燃眉之急。胡某某在拿到执行款后又回到重庆继续接受治疗。至此,这起历时4年的纠纷得以圆满执结,真正做到了依法执行、为民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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