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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一年 126名农民工工钱没结清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2-12 09:13 大字

编者按

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不少:有包工头夹款私逃,有“老赖”企业拖着不给,更有扯不清的三角债务……从而让忙活了一年的农民工为工钱处于漫长的等待中。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本报联合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相关律师,对近期发生的农民工讨薪维权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提醒农民工在讨薪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

□本报记者 刘鑫

“目前工作站堆积的农民工讨薪维权不少,尤其是涉及到王凯、李庭玉等126名农民工,总计96万元的被欠薪案子,至今欠薪方还在拖。”2月6日,刚刚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来,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律师杜伟就着急地赶往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工程涉及到都江堰,欠薪公司又在东莞,涉及的126名农民工,有成都的、巴中的,还有遂宁的,牵扯太多,波及面也太大。”

案情简介

工程尾款总计96万元,至今未付

杜伟介绍了该案件的大致情况:2014年,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承建了由四川创为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 “都江堰市玉堂镇宝瓶村土地整理安置房工程”。在承建工程后,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给了刘吉中(包工头),后刘吉中将其拆分为多个班组,因资金不到位,刘吉中拖欠了(王凯、李庭玉等)126名工人的劳动报酬。

2014年8月14日,在都江堰市玉堂镇政府、玉堂镇派出所等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四川创为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先期支付农民工部分被拖欠劳动报酬 (约128万元)。但剩余部分(约96万元)至今未付。

2014年9月,农民工王凯拨打了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热线,寻求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工作站多方协调无果,已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全额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总计96万元。虽该分公司一直提出不服上诉,但均被一一驳回,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2月中旬开庭审理该案件。并表示,全力调查核实,争取在春节前为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

律师分析

违法分包转包情况突出,注意保留证据

“其实,该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东莞建工集团,始终认为自己已经付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方面又无法拿出直接证据,证明还有尾款没付清。双方争议巨大,甚至于目前都无法协调。只能走司法途径。”杜伟说。

同时,他还分析指出,从综合工作站近几年来涉及到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来看,目前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违法转分包现象屡禁不止,现场管理混乱,农民工缺乏证据意识,导致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

“此次案件就是如此,农民工对工资条、放量单等直接证据都拿不出来,所以争议太大。”杜伟接着介绍说,二是多发于建筑施工领域,该领域人员流动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事件出现后,农民工、班组长、劳务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商各执一词,完全通过司法途径救济时间长,维权成本高。

维权提醒

工资按月结,尽量保管好各类收据

综合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工作站方面认为,农民工维权讨薪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注意在工地工作时,也享有按月领取工资的权利,应当及时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进行核算,最好按月领取。如果实在不能按月领取,也应当索要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用,并妥善保管相关收据,以备今后讨薪维权时之需。

二是注意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生活费。

三是注意在工作过程中收集相关信息,如工程施工信息,班组长身份信息,如果出现欠薪情况,情况紧急时建议拨打110,一方面可以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可以收集证据。

四是当班组长卷钱潜逃时,可以直接找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要在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同时要注意详细记录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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