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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林权“身份证”破解林农融资难

四川日报 2016-05-18 07:57 大字

核桃好吃树难栽,5年以上的培育期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广元市朝天区的实践已见效

□本报记者 王成栋

朝天核桃滚全球。

连续7年,广元市朝天区的核桃产量位居全省县区第一。2015年全区种植核桃已近2.7万公顷、1000万株,产量达3.1万吨,实现人均增收5500元。

但是,核桃从种植到挂果,需要5年-7年,其间的投入如何持续,一直是棘手的难题。

去年以来,朝天区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核桃挂果林为突破口,给农户、业主的林木所有权发放“身份证”,将资源变成资产;推行“量价分离”评估体系,将资产变成资本;完善金融支农担保体系,确保资本变成资金,解决林农、业主融资难题。

现实两难

空有资源却无“身份证”,融资遇到难题

“在朝天,从种下到挂果,每年每公顷持续投入在7.5万元上下。这些投入是核桃能否按时挂果、能否丰产的关键。”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病虫害防治、水肥供给及其他日常管理,丝毫不能马虎,尤其是在核桃生长关键期,更不能抠门。但无论是对业主还是林农而言,这样的投入都显得有些沉重。

新一轮退耕还林,取消了经济林和公益林比例限制,非林地上造林面积逐年扩大,流转增多,新型经营方式层出不穷,让尴尬更加突出:林农、业主如欲用林木所有权融资,必须提供抵押标的物。然而,按照相关规定,非林地上的林木无法办理林权证,“这就等于所有权是个‘黑户\’。”林业厅产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的林权证制度下,林权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证合一”。以流转后的林地为例,实际经营者无法拥有完全的林权,融资自然遇阻。

即便林权问题解决,林农、业主仍然要面对另一个难题:在以往的林权流转、抵押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林权流转、抵押价格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在此背景下,林农、业主利益极易受损。

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金融支林政策,迫在眉睫。

破解之道

三权分置确定“名分”,资源变资本更进一步

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2月,林业厅发布改革方案,全省在5个县区启动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对非林地上营造的经济林木予以确权颁证。凭借优厚的产业基础和条件,朝天区入围其中。

改革的第一步,是将资源变资产。通俗地讲,就是将业主、林农手中的林木使用权,转化为可以抵押、办理融资业务的产权。为此,朝天区将林权进一步细化,剥离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别予以确权颁证。

资源变为资产,只是完成了融资的前期准备,真正要变成资本、资金,还差“临门一脚”——确定林权价值。

朝天区在完成经济林(果)权证改革的同时,注重构建林权资产评估体系,设立评估标准。具体做法是,根据单宗林地价值的大小不同,分别确定不同的评估机构,对经济林木(核桃树)资产进行现场评估。金融机构在受理和审核借贷人抵押贷款申请时,将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为依据,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并按比例发放贷款。如今,这种被称之为“量价分离”的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已在朝天区全面铺开。

试点一年,邮储银行朝天支行贷款授信15笔2450万元,发放贷款1560万元,是改革前的三倍以上。

风险防范

风险保证金+资源收储制度,给还贷套上“双保险”

在推行经济林木(果)权证和“量价分离”之后,林权抵押贷款全面开闸。而有别于其他抵押物,林权处置难的问题一直客观存在。

风险又该如何防范?

朝天区着手试点专项贷款风险保证基金制度。在改革之初,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谋划,由当地担保公司出资200万元,用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担保。

降低风险,本质是提高林农的还贷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不同的抵押贷款业务时,金融机构会根据评估,划分双方责任承担比例。在降低成本方面,整合***定向资金、创业贷款专项贴息等项目资金补贴贷款主体,对贷款主体的林木抵押贷款、林业创业贷款按照年利率3%进行贴息,直接减少了贷款主体的融资成本投入。

监控资金流向,也是降低风险的手段之一。朝天区创造性地发明了“一账三管”:贷款业主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贷款专户,邮政储蓄银行对贷款业主一次授信,分期放贷,由林业部门、邮政储蓄银行和贷款业主共同对贷款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

此外,当地建立了林权资源收储制度,对发生还贷风险后的资源抵押物采取非竞争性收购,由收储平台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用于还贷。如此,便解决了抵押物变现难题,给金融机构吃下“定心丸”。

改革给朝天区带来的金融支林潜力巨大。全区现有6600公顷、220余万株挂果树,如全部办理抵押贷款,按平均每公顷49.5万元计算,并以60%折算抵押,即可撬动约20亿元投入产业发展。

改革回眸

2015年2月,林业厅在崇州市、广元朝天区、蓬溪县、宜宾县、巴中巴州区5县(市、区)启动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根据相关政策,试点县(市、区)的农户可以将经济林木(果)与土地权属分离,申办经济林木(果)权证,并以林木及林木收益进行抵押融资。此举打破了以往只有林地上林木才能获取林权证的限制,为非林地经济林木提供了融资渠道。去年9月,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再增29个县(市、区)。

在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的同时,全省推广林权承包权、经营权和所有权“三权分置”,分别予以确权颁证,将有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办理难。

本报记者 王成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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