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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产权证破解果农融资难

四川日报 2016-01-20 08:42 大字

当事人:肖建华

崇州市桤泉镇葡萄种植大户

□本报记者 王成栋

1月18日中午,崇州市桤泉镇的葡萄种植大户肖建华,一边喝着茶,一边和邻居摆龙门阵。距葡萄抽芽还有近三个月,肖建华难得清闲下来。而往年这个时候,他多半在借钱的路上。

五年前,他承包下100亩土地,用来种植葡萄。但是,葡萄的生产周期长、投资大,过去几年,他一直承受着不小的资金压力。肖建华说,在夏季采收时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突出。因为要抢在雨季开始前全部上市,他必须要请足够的帮手才能及时收获完毕。因此,每年春节前,他就要访亲串友,多筹一点钱,以备开春后葡萄施肥、采收之用。

实际上,他的葡萄已经进入丰果期,全部3.6万株葡萄每年产值超过250万元。无奈之下,肖建华想用葡萄树做抵押,办理贷款。但是,银行回复:需出示葡萄树的产权证,否则无法办理相关业务。肖建华查询了相关规定,自己流转来的土地是农业用地,不能申请林权证。这让他很郁闷,树是自己的,但就是不能抵押。

一边急着用钱,一边是缺乏关键抵押物而难产的贷款,咋办?

转机出现在2015年2月底,省委农工委、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崇州市等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主要内容为,针对非林地上营造的经济林木,农户可以申办经济林木(果)权证。领证后,农户可以以此为凭据,办理抵押贷款。

去年4月初,肖建华向崇州市农发局申办了经济林木(果)权证。当月13日,按照肖建华的意愿和银行评估,肖建华拿到首笔贷款200万元。在去年葡萄收获季节,肖建华凭借充裕的资金,请了20多个工人,雨季到来之前就把葡萄采收完毕,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用经济林木(果)权证的方式,实现了土地与林木的产权相互分离,改变了农户融资难。”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9月初,上述5县(市、区)共计办理经济林木 (果)权证211本,面积3.4万亩,办理贷款7200余万元。鉴于首批试点效果很好,去年9月,省林业厅将经济林木(果)权证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29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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