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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发放首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四川日报 2015-05-18 10:2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蒋君芳)5月15日,崇州市隆兴镇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罗巡虎以合作社1200多亩土地的经营权为抵押,成功从银行领回80万元贷款,“有了这80万元,合作社搞机械化的事就更有谱了。”

当天,崇州市举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签约暨放款仪式,这是该市首次进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当地2家合作社获得崇州市上银村镇银行总计130万元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崇州市推行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首先建立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基础上。为成功获得贷款,合作社必须先向崇州市农发局申请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此外,符合一定条件的土地流转业主也能申请此类贷款。

土地经营权的指导价格,是银行确定放款额度的重要参考指标,现阶段由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产权评审机构每年发布一次。崇州市委统筹委主任李世清介绍,在成熟后,指导价格将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公开招标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发布。

为降低放贷风险,崇州市财政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融资风险基金500万元专户存储,一旦发生不能还贷事件,崇州市政府将与银行按照8:2的比例进行风险共担。“启动风险金还款后,政府将从银行处收回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再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寻找合适的经营业主。”李世清说,直到收回贷款人未能还贷部分后,土地经营权才会交还给贷款人。

除了风险共担,还有“三章合一”的程序,“在银行真正与贷款申请人接触前,贷款人必须先通过所在乡镇、崇州市农发局,以及崇州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三层考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银行的放贷压力。”崇州市上银村镇银行行长龚建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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